第13章 卖野猪肉(1 / 1)

“三哥等等,你看!摊子上摆得菜品和物品,量都非常少,摊主和购买的人,都衣着简陋,可见,适合小额购买。”

“咱们整头猪肉,要卖到什么时候?”

“我去问问野猪肉的价格,另外,问一问摆摊资格。”

老二阮益顿时说,“妹妹,二哥跟你说去。”

大哥阮谦同时开口,“周围有酒楼、食店,我和你大嫂去问问,他们是否有购买意愿。”

老三阮正接话,“我跟大哥、大嫂一起去,万一他们要验货。”

说罢,老三使出蛮力,将绑在车底的猪肉,抬到车上方,两边出发。

因为宋家、范家只有海鲜可以卖,他们抵达城门口,就和阮家分道扬镳,去了港口方向。

阮梦走到长摊边,请教靠边的两位摊主,他们见阮梦和阮益靠近,以为他们有购买需求。

得知两人只为打听,不买东西,也没有冷淡变色,热情介绍,摊位由神庙提供,不收费,但需要提前向县衙申请,县衙根据村民情况,每月酌情安排。

神庙只与县衙对接,避免了管理混乱和纠纷。

通过摊主介绍,阮梦更加认识到,县令主动作为,当真想谋事,解决村民生活困难。

向县衙提出申请,县衙会核实每家情况,避免摊贩以次充好,霸占摊位,或因摊位优劣发生冲突......

县衙主动揽责,可以避免上述问题,保障摊位良性运转,还可以兼顾公平公正。

从摊主得知,神庙不收摊位费,县令原本打算,从每年少得可怜的经费里,抽出部分进行补贴,但被神庙方丈婉拒。

阮益听闻,也心下叹服,内心庆幸,大哥的选择,看起来,南县的确是个不错的县城,有个好县令。

从摊主口里得知,野猪肉大致价格,兄妹两人朝酒楼方向走。

正巧,见大嫂从酒楼里出来,手里拿着银两,大哥莞尔,老三露出钦佩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