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施郎君已经不再像是之前那样黑黝黝的了,防晒霜用得好,加上他确实体质不错,硬生生闷白了好几个色号。
虽然算不上莹白如玉,但好歹已经与常人无异。
故而这会儿虽是天黑,但他笑起来的时候,牙齿也没有那么突兀了:“说起来,我记得你之前不是要回家过年,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王安笑道:“这是爷爷的决定,一起到郡城过年。”
话虽如此,但实际上王安心里知道,这是自家二叔软磨硬泡的结果。
遥想不久之前,随着庄郡守的一块匾额送到了王家,不单单让王家除了好大的风头,在整个郡城都有了名气,还带着周围村镇的人都达成了共识——
郡城内,有大前程!
可以说,现在丰禾郡城内的热闹,其中也有王家的示范作用。
而无论是在砂石厂做工的王二,还是在炭笔厂搞研究的王安,都很清楚他们不能离开太久。
所以回乡之前就想着,要接全家人一道来城里。
一开始王安的祖父母还不同意,但是架不住儿孙们的劝说,加上整个村子听闻他们能进城都羡慕的不行,让二老格外得意,也就松动了些。
加上路程也不远,一来一回也不过一日,便准备等到祭祖的时候再回去。
施墨有些感慨:“没想到你家里人这般开明。”
王安却道:“其实不少人都像我这般将家人接来,大多是不愿错过过年这样的好时候。”说着,他好奇问道,“说起来,师兄不回家吗?”
施墨点点头:“要回的,只是要晚一些,我有些事情要与夫子商议,正好同我哥一道回家。”
王安不由得道:“你们兄弟感情可真好。”
施郎君叹了口气:“他留下可不是为了我。”
“那是为了什么?”
“钱啊,离开一天就少赚不少银钱,那简直就是用刀子割他的肉,他才不想早走呢。”
王安:……很好,这个理由很有说服力。
施墨却是很快笑起来,对着他道:“你拜入莫夫子门下之后,我作为师兄还没有欢迎过你呢,走,今儿师兄请客,把这个补上。”
王安还来不及推辞,就被施墨给拽着,俩人一道走上了街头。
此时,街道两边则是已经有人挂起了花灯,颜色各异,看着很是喜庆。
上面还写了不少诗句。
之前王安未曾拜到莫夫子门下时,就算在丰禾郡的学堂里读书,也只是学到一些浅显的字句,当时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成为可以迅速上岗的技术人才。
可是成了莫夫子的学生之后,必然要朝着科举方向努力。
那么,诗词歌赋自然是要读上一些的。
现在瞧见花灯上的诗,王安就走不动了,昂头去看,立刻锁定了其中一首:“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然后不再念,只是看,又在作者名字上多看了好几眼,这才感慨,“这位苏先生写的真好。”
施墨却笑道:“拿中秋的句子写在春节的花灯上,也是有趣,而且你要喊他苏仙人。”
王安好奇:“师兄读到过?”
“自然,这就是从琅云仙境里面流传出来的佳句,如今在齐国很是流行,读书人都格外追捧。”
作为半路出家的王安自然是没听过的。
而施墨并没有因为对方的不了解而嘲笑,而是很大方道:“等下我就给你一本,你拿回去念就是了。”
王安知道,这是施墨的善意,赶忙道:“多谢师兄,”说完,他就又多看了几遍,这才轻叹,“想来仙人诗句,必然都和这首一样,带着仙气儿。”
施墨则是笑:“也有接地气的,比如《猪肉颂》。”
“……啊?”
施墨就把整首给他背了一遍。
用词简单易懂,王安一听就明白了,正因如此,这让他觉得格外讶异:“仙人,还写菜谱?”
施墨点头,一脸认真:“是啊,所以咱们的公子筠写了《泡面赋》,也算是效仿仙境之风。”
淳朴的王安同学想了想。
好像说得通,就是哪里奇奇怪怪。
而这时候,他们已经行至仙庙附近。
寻常王安是不太到这里来的,如今他已经在炭笔厂有了正经差事,与这边是两个方向。
如今来到这里,便觉得此处已经和之前大不相同。
不单单仙庙伫立,建的格外与众不同,广场上还有不少店铺林立。
其中就有一间的人格外多。
哪怕不看招牌,也能知道这里是饭庄。
因为隔着老远,王安就能闻到里面飘出来的香气。
瞧不见里面用饭的人,但是光从外面排队的人就能看得出来,并不只有寻常百姓。
恰恰相反,竟有不少达官显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