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那少女正被几人拖走,我一狠心想冲上去,但理智拉住我,告诉我说你要见机行事。
我就感觉耳边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说:“辰柒啊,辰柒,君子动口不动手,孔圣人的核心思想可是‘仁’……”
我迟疑了:“这……”
“去你的!”另一个小人发话了:“仁有什么用?你那面对众刺客还能挑眉冷笑,敢一脚踹开白老头家大门的勇气哪去了?送你个字,二人同心!”
两个小人消失了,二人同心?
我用爪子沾着雨水在地上写,赫然是一个“怂”。
我……(口吐芬芳)
眼看那些人越来越远,我顾不得那么多了,找出眼镜戴好恢复身形,自然是那个年轻一辈狼族第一刺客——白辰柒!
风衣还在,我抽出腰带,将伤口附近的裤子用宝石划开,心想下次拿把小刀。
借着模糊的微光,我看清伤口已经呈现出黑紫色,说时迟那时快,我手起刀落,紫黑色的血液流出,与屋檐下的流过的雨水混在一起。
我皱了皱眉,倒不是心疼自己,毕竟出了那么多次任务,哪次没有多少挂点彩回来,曾经还有一次带着三根被打断的肋骨回来,虽说任务完成,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PTSD。
白老头说得对,我的确每次都是负伤回来的,所以才换了一身黑色,黑色重,只要离得远,别人就看不见我身上属于自己的血迹,我依旧是别人口中无所不能的第一刺客。
我心疼地是这得喝多少酒才能补回来啊?
即使如此,我也没有放慢手上的动作,很快便用腰带包扎好,手法利落、熟练。
我从宝石中取出一瓶水,冲开了那摊血水,然后便向那群人追去。
在我离开后,一个人缓缓走出,他看着那摊已被稀释的血水,笑了笑。
我找出地图,很快便定位到了少女现在所在的位置,又加快了速度向他们追去。
这次出门肯定没看黄历,以后看完《周易》再出来。罢了罢了,宰相肚里能撑船,谁让我心胸宽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