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 / 2)

“好好好,出去出去出去。”

人都走了,洛渔也落了个亲近,一道樱桃肉一道鱼脍,那肯定是不够的。还好她好些日子前做了糖蟹,昨日做了通花软牛肠,再炒个小青菜就行了。

糖蟹是她之前看着蟹还不错,买了些回来。她是比较爱吃蟹的,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来到这边后很久没有为自己做过蟹,洛渔也忍不住,想着糖蟹的滋味,就买了些回来。

这蟹先用煮化的糖水泡上一夜,然后再加入蓼汤和盐一起腌制,放到腌菜的坛子里放着,二十天后就能吃了。自己进厨房的时候就把坛子抱出来闻了闻,香味不错,已经是腌制好了。

至于这通花软牛肠,纯粹就是她看肉摊老板不要牛肠,准备扔的,她厚着脸皮要了。旁人不知道牛肠的滋味,她还能不知道吗?牛肠反复清洗干净后,灌入羊肉沫和羊髓以及各种调料混合的馅料,这有点像现在人们喜欢吃的腊肠,只不过腊肠是猪肠子做的,通花软牛肠是牛肠做出来的。

至于味道,洛渔只能说各有各的风味。

牛肠切片装入盘中,再准备蒜酱陪着,可以直接空口吃也可以配蒜酱,全看自己喜欢了。

一桌子菜洛渔花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其实一个小时就做好了,只是樱桃肉需要慢炖,比较费功夫。

今天天气好,在屋里吃不够亮堂,吴鹏就按照洛渔的吩咐给把桌子搬到院子里。

两个小家伙也从公园回来了,身上有打闹爬滚过的痕迹,进门就被张秀梅按着脑袋喊人了。家里许久没来过这么多客人,阿淼睁着眼睛不怕生的看,阿海则乖巧的站在一旁。

陆启帆虽然吊儿郎当,看到小孩的时候却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身上有没有可孩子的东西,没摸出什么东西来还挺不好意思的。

“阿妈,带进去换身衣服吧,他们太脏了。”

端着菜的洛渔出来,看到俩孩子这样觉得不得体,有客人在,不能这么邋遢。

于是俩小孩又被赶着屁股进去换衣服了,洛渔这头则把菜都端了出来。

满满这一桌子,就没有两道是陆启帆吃过的,关键这一桌子菜还各有香味,熏得陆启帆五迷三道的不知道先看哪道菜了。

“你们要喝酒吗?”

洛渔客气的问了句,家里也没个男人,自然是不备酒的,若他们要喝,自己就得上前面小卖铺买瓶酒去。

“不喝。”

宫沧溟赶在陆启帆开口前拒绝了,本来还想喝酒的陆启帆只能闭嘴,摸了摸鼻子。

“对对对,不喝不喝,这么多好菜,配酒浪费了,就该好好品尝菜。”

等张秀梅带着孩子们出来坐下后,看着满桌人都不动手,她赶紧招呼。

“都随便吃啊,家常便饭,不要太客气了。”

这里的长辈开了口,憋了许久的陆启帆拿着筷子先伸向了鱼脍。

薄薄的鱼脍用筷子夹都怕夹坏了,陆启帆只能抿着唇尽量用自己最小的力气去夹,然后沾了沾边上的蘸料。

吸着气小心翼翼的送到嘴里。

吴鹏见他拿着筷子,仿佛僵坐在凳子上,也没什么表情,也没什么异常,就是坐在那。

“陆大少?”

他提醒了一句,这是咋了,吃了口鱼脍给人吃傻了?

陆启帆抿着唇,拧眉看了眼吴鹏。

“这鱼脍太薄了,我还没尝到味,刺溜一下就下去了。”

旁边的洛淼突然开了口,笑嘻嘻的说道:“阿姐,这是不是猪八戒吃人参果?”

洛渔想到罗香家里放的《西游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还真是。”

第39章、第39章

洛淼拿《西游记》里的猪八戒打趣,?陆启帆也不在意,还故意耸了耸鼻子。

“那猪八戒吃人参果没尝到味就没了,我这可不一样,?我这还两大盘子呢,?一口没尝到味不要紧还能再来两口三口四口五口。”

说完,他又夹了一筷子,高高兴兴的送到嘴里。

这回夹的是切成细丝的鱼脍,?其实鱼身上哪个部位切成细丝哪个部位切片,都是很有讲究的。不是所有的鱼肉随心所欲就能切,?多年前人们吃鱼脍攒下来的经验,流传到现在大多已经被抛弃了。对于食物精细精致程度的追求,?确实也远不及洛渔生活的那个朝代。

鱼脍切丝和切片的口感完全不一样,?切丝的口感会比切片更有韧劲一些,尤带着鱼肉相间的肌理,咀嚼的同时饱含油脂的鱼肉散发着纯纯的鲜香,?沾了酱料之后鲜甜适口,?不像是在生吃鱼肉,?更像是在吃一份Q弹软滑的果冻,一大口的口感尤其满足。

陆启帆自家酒店就有日国的厨师,他本人也去过日国,?关于日式料理,?没吃过百顿也吃过几十顿了。在日国,?做生鱼片讲究的就是新鲜,?以及品种。但洛渔用的这条鱼,?其实就是普普通通的海鱼,并没有特殊之处。

不知道是她手法不一样,还是酱料调得够好,?鱼脍的鲜美和口感之妙,完全不输于那些昂贵的品种,甚至因为她做得够细致,在体验感上比日国最顶尖刺身店还有好上不少。

哪怕是坐在这样露天的普普通通的大院子里,隔壁还有人在叮叮当当做着菜,吃着这样的鱼脍,都能让陆启帆感觉自己是坐在高雅至极的餐厅中。

他一个人沉浸其中,边上的吴鹏也没好到哪里。他不怎么喜欢吃生食,对于他来说,所有食物得热乎乎的吃起来,所以这所有的菜里,他最喜欢的就是那份樱桃肉了。

樱桃肉颜色红润,真如熟透的樱桃一般,只是樱桃面上透出的是莹润的光泽,而这樱桃肉透出的油润满满的光泽。炖了一个半小时,连皮带肉的早就酥烂了。筷子这么一夹,一块肉就被夹了下来。这肥得啊,肉脂颤巍巍的,送到嘴里不消多咀嚼,厚重酥烂的肉块就在嘴里徜徉着。

那你还舍得去多嚼啊,就恨不得多抿两口,将这肉抿到化在嘴里。至于滋味,咸甜咸甜的,又酥烂肥美得很,或许是加了樱桃一起炖的,带有樱桃新鲜的味道。与着猪肉中和在一起,不叫人觉得怪,就是好吃得停不下嘴。

吴鹏喜欢吃,那宫沧溟也是喜欢的。

洛渔看见了,宫先生吃饭时沉默寡言,戴着墨镜也不说话,筷子却频频往这樱桃肉上面伸。看见吴鹏用勺子舀肉汁拌饭吃,那薄唇还抿了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碗,到底是没有像吴鹏那般。

这下倒是让洛渔发现了宫先生不同的一面,也不如面上那么端正嘛,大抵是好面子。

她把碗放下,拿过洛淼的小碗,一边用勺子舀了两勺肉汁浇到洛淼的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