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儿媳用孙女做为要挟,想要那赔偿金,还想要房子。
徐大虽然是农村人,他也不是傻子。
他要求把房子放在孙女的名下,如今儿子就这一个独苗苗,他肯定不愿意这个房子落到儿媳的手里。
还有就是,儿媳还年轻,以后肯定还会嫁人,所以他自然要替孙女打算一下。
关于那个赔偿金的事情,他早就咨询过律师,打算留一百五十万给孙女以后长大用,剩下110万分成两份,他和儿媳一人55万,而且他还明言,他分得的那些钱,以后都会给孙女。
他一个老人能活多少年,能花多少钱。
只是她儿媳死活不愿意。
非要把房子过继到她的名下,而那些钱,她只愿意拿出五十万来给老人,剩下的,她自然会替女儿存好。
两人因为这件事,吵了有大半年,最后她儿媳直接把老人起诉到法院去了。
这件事很快法院的检察官都打听清楚了,他们觉得老人的做法没有错,很正常。
年轻的女人死了老公,身上有个几百万,不用说,肯定会有人贴上来。
而且,万一儿媳嫁人了,老人觉得自己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养别人家的孩子,他接受不了。
所以他才要求,一定要拿出专门的钱来给孩子,房产也要过户给孙女,二十岁以前,如果他还活着,他作为监管人。
如果他死了,房子由孙女自己处置。
她儿媳不同意,是因为觉得老人想要跟她争房产,争赔偿金。
说白了,就是相互都不相信。
那时候法官没有办法,只能公正判决,赔偿金和房产一分为三。
最后老人还是舍不得房子,用钱买断了房子,赔偿金只拿到了二十万,她的儿媳拿着两百多万,还没一年,就突然又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