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盗窃者,家主可击杀。
拦路抢劫者,物主打杀无罪。
大玄三岁小孩也通晓这两条律例。
陈澈入帐篷、打人、抢靠山猪,两条可不问官、自行击杀的罪都犯上了……
常猛是要杀人呐!
刚出十万大山,立马遇上了常猛?
事情也太巧合了吧……
陈澈看向河对岸、闻讯出来看热闹的小圣村村民,心中顿时敞亮:
牛二正缩在一名胖女人身后!
方才出山的时候,确实遇到了几拨小圣村的猎人、采药人。
其中有没有牛二,陈澈当时只顾着听丑牛叔讲山中趣闻,并无留意。
如今回想,那厮确实在里面!
“阿澈,与陈家庄打仗,常有的事!我们一次亏都没吃过!”
丑牛叔故作轻松、鼓励着即将第一次参加打仗的陈澈。
诚如他所言,身后的十九人对这种事情见惯不怪。
放下身上辎重,把靠山猪围在小河边缘:必要时,一脚踹下去,祝家庄得不到的,陈家庄休想得到便宜。
他们或持猎叉、或持长棍、或持开山刀,只等一声令下。
与过往不同,目光都落到了陈澈身上:打仗,胜负关键由来落到武力最强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