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县委书记拿县委常委没有什么有效的制约手段,但也不是没有任何办法,比如县委书记拥有向上一级的市委书记提出常委罢免、调整的权力。
上一级的市委书记,为了安抚县委书记,一般都会同意这样的请求。
当然,这种依靠上一级书记的调整手段,并不能经常使用。
如果是偶尔使用的话,能调整的常委数量也不会太多。
因此县委常委会与县委书记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关系,在大多数的时候,互相制衡、互相妥协。
如果县委书记强势、并运用适当的权谋,县委常委会往往会被降服或者是收服,虽然不可能达到铁板一块,但也足够通过运作常委会来体现自己的意志。
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表决事情,在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同时,还有一条是少数服从多数。
任何一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单数,以防止在最后表决时,出现半数对半数互相僵持的局面。
在有限数量的常委表决下,只要赞成的票数比反对的票数多一票,决议就可以生效,弃权的不列入赞成或反对的任何一方。
在一般情况下,县委书记不可能掌控了所有常委,但在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规则下,只要掌控了多数常委,他便可以通过常委会来体现自己的意见、建议、决策。
当然,就算有田华书记在背后会为自己撑腰,张峰也是清醒的认识到,调整常委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去麻烦田书记。
这种手段只能是最后的震慑,并不能成为常规手段。
张峰先把明宁县的这些常委晾一晾,也是一种手段。
按照张峰的初步考虑,必须搞掂县委这边的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这三位常委。
县府这边的常委兼公安局长,一般要拉拢在身边,另外二名常委兼着乡镇街道书记的常委,也要考虑在内。
至于常委兼常务副县长、常委兼副县长,是不是需要拉拢,视具体情况而定。
面对这些常委,如何拉拢?什么时候进行拉拢?张峰倒不是很急,他现在需要时间来熟悉各种情况。
他需要熟悉县委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情况;熟悉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领导的情况;熟悉明宁县经济、文化、教育等等大致的情况。
他需要观望一段时间,然后徐徐图之。
县委专职副书记,能拉拢则拉拢,拉拢不了,也只能作罢,毕竟专职副书记是县里的第三把手,张峰作为县委书记,不能轻易请求田华书记进行调整。
当然张峰可以通过掌控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从而架空专职副书记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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