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寻比弟弟成程记事要早,妈妈也总是夸他更聪明,他四岁半就学会了写字,他最先学会的是自己的名字,妈妈总是和他说,“我们成寻成程的成啊,是成功的成,你们爸爸是个成功的人,等你们长大了就能见到爸爸了。”
可是成寻没等来爸爸开门的一天,他们的家被拆掉了。那天他刚要出门找弟弟回来吃饭,还没等推开门,只听到一声巨响,他便失去了意识。
成寻醒来的时候正身处一片废墟,他费力地从缝隙中爬出来,一脸迷茫地看着周围,他忘记了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忘记了家在哪,他只记得自己叫成寻。附近的铲车和挖掘机轰鸣着,成寻离开了这里,他饿了,想找一个吃饭的地方,他就这样向前走,走到了一栋小楼前,又晕倒了过去。
成寻被一对老夫妇发现,他们收留了成寻,但他们的生活也过的无比拮据,只好把成寻安排在楼下的储物间。成寻在两位老人的照顾下一天天长大,他没有钱念书,就偷偷躲在教室的窗外听,用捡来的纸写字,每当有人走过来的时候,他总是飞快地跑开。
当初收留他的老夫妇离世了,他们的儿子把房子卖给了别人,那天他害怕极了,躲在房间里任由外面的人推门,所幸这个酒鬼身体虚弱,骂骂咧咧的走了,少拿一份储藏室的钱。新来的人不知道做什么工作,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没几个月突然被警察带走了,房子也贴上了封条。
这样像老鼠一样的生活没几年就结束了。他长得很快,到了能打工干活的时候也才刚刚九岁。成寻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就把愚人节那天当作自己的生日,他只知道这一天他可以戴上面具和其他孩子们一起玩,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只是在别人问他能不能行的时候,他总说没问题。
成寻做过所有在老城区能做的活,他干什么都学的很快,雇他的老板都很惊讶,也都在成寻学会后不久把他开除,让他再也别来干活。渐渐的成寻学会了装笨,藏起了不属于他年龄的那份英气,他的生活也随着他的辛勤工作慢慢变好。
他租了一间能看到外面的房子,可除了这一点以外,这间房和储藏室没有任何区别,他把秘密都带回那个黑暗的家,在新的房子里过正常人的生活。成寻喜欢读书,他用打工赚来的钱吃饭和买书,他喜欢穿黑色的运动衫,戴帽子,他喜欢在老城区每条街道跑步,在各个角落喂小猫小狗吃饭。
成寻渐渐地不满足于探索这片区域,他跑过了萍江,在新开发区学更多的东西。他在这里见到了更多的人,经历过了更多的事情,学到许多老城区学不到的东西,但他总是会回到老城区的小房子里,这里的黑夜能藏住他的身影,没有新开发区四面八方的灯光。
在他二十三岁那年,楼下对面的房子里住进一对母女,那个女孩笑起来很好看,他几乎是在一瞬间爱上了这个女孩,他开始悄悄地关注这个女孩,甚至一向节俭的他买了一个相机,给女孩拍照。
成寻永远没有勇气面对女孩,也就永远没有机会拍到女孩的正脸,但在女孩高中毕业典礼的那天,好多人去给毕业的学生拍照,女孩身边却一个人都没有,成寻假装摄影师鼓起勇气和她说,可以给她拍照,没想到女孩不好意思地摆摆手,说她没有钱。
成寻愣了一下,说他可以免费给女孩洗一张她最喜欢的照片,于是他第一次正大光明地拍下了他喜爱的女孩,也是那天他得知,女孩的名字叫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