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底应该已经结了痂,洛凡书走在路上感觉脚底一直有东西硌着。而且伤口愈合的相当好,使得脚底一直隐隐约约地发痒。
“脚还没好?怎么看着你走路好像浑身不自在。”易离痕询问着。
洛凡书摇了摇头“不是,好的太快了,现在痒得慌,还不如像昨天那样痛着呢。”
“正常现象,这两天千万别去把疤揭掉。等到不痒了,直接把药布一扯,那些疤自己就跟着下来了。”易离痕嘱咐着。
“行行行,知道了。话说,要去的地方有多远啊,咱们快走了半个城了吧?”洛凡书打断了易离痕的唠叨,这个人平时闷着不出声,一旦到了他想要开口的时候,话匣子合都合不上。
“哪有那么远?咱们最多走了半条街,不信你回头,还能看见咱们住的地方。”易离痕指了指身后。
洛凡书抖了抖脚“现在我这脚每走一步都像是走过了世界上最长的一段距离。”
易离痕蹲在;了洛凡书身前。
“你干什么?”洛凡书问道。
易离痕背在身后的手招了招“来来来,凡哥,我背你。”
洛凡书一脚踹在易离痕屁股上“爬爬爬,被别人看见了还以为咱们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呢。我可跟你说,我可是知道的,咱们洛家塞了不少人到星岚山,到时候你背我被看见了小心老爷子一趟杀过来抓咱俩回去。”
易离痕顺着洛凡书的力道往前跑了几步,卸掉了力,顺带站了起来“那不就得了,又有不让我背着,就自个忍着呗,别发牢骚。”
“太痒了,嘴上不说两句分散注意力,我怕痒死。”洛凡书驳回了易离痕。
易离痕点了点头,没有回应洛凡书,而是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搞了两团棉花出来,塞在了耳朵里面。
“姓易的,你给我把那玩意摘了!”洛凡书大吼着。
易离痕没有反应,好像没有听见。洛凡书见叫不应易离痕,加快了脚步,想上去自己摘掉那两团简易的耳塞。不过随着他脚步的加快,前面走着的易离痕脚步也越来越快,洛凡书瞬间就反应了过来。
“好啊,你就是不想搭我话。”洛凡书也不走了,而是跑了起来,只是没跑两步就被易离痕拦住了。
“拦我干啥?”洛凡书有些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