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响解释后,继续开始摸,一直摸到双臂,把一枚金的,一枚玉的共两戒指取下来。
最后是胸口。
在密林内,林响杀掉西门欢后,已经摸了尸,倒是有些金子和银子,但都被他扔进草丛,毕竟现在他袖中装有万金,名副其实的土豪,看不上那一星半点。
现在再摸理应什么都摸不到。
不出所料,的确什么都没有摸到。
林响端着铁盘站起来,来到义庄门口:
“尸体上只有这两枚价值连城的戒指。”
他们二人互视一眼,尽在不言中,其中一名衙役把戒指收下:
“还是你们两个,把尸体抬上,跟我去衙门。”
老头和青年满脸的丧气,尽管内心一万个不愿接触尸体,但也不敢反抗衙役的命令,乖乖的进去把尸体抬上,跟着衙役给衙门的仵作送去。
少年目送他们四个活人加一具尸体离开后,低声问林响:
“尸气进入身体会怎么样?”
林响低头盯着他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姓名的少年,发现他眼帘下清澈的眼神,最终还是于心不忍:
“会死。每个摸尸人都无法活过三年。”
“这样啊!”
林响以为少年听到他这番话会露出恐惧的神色,恰恰相反,他表现的及其冷静,甚至从他的表情上看到了释然。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没有名字,我至小是孤儿,但有个混号,大家都叫我半饱鬼,大人也没有叫我混号。”
“半饱鬼?”
“吃啥都是半饱,吃多少也都是半饱,所以就被称为半饱鬼。”
“那你怎么想起做摸尸人的?”
“因为管饭。对了,大人叫什么名字?”
“林响。”
半饱鬼嘴里念叨了一遍:
“哦!大人一定还不知道那两个人的名字,其实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们的混号;一个叫懒断腿,另一个叫放屁王。”
这些名字可都够贱的,但穷苦人家的孩子都愿意起贱名,因为好养活。
林响席地而坐,好奇的问起叫半饱鬼的少年:
“那一锭金子你花哪去了?”
“我吃了。”
林响诧异的盯着他。吃了?吃了金子还能活吗?
“大人。我把武台县以前没吃过的酒楼都吃了个遍。说来也巧,吃完最后一家的烧鸭子,那锭金子花的一文不剩。”
一边说一边掀气褂子,给林响看他比之前大一号的肚子。
肚皮青鼓鼓的,好像随时会破掉。
他肚子这种状况是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的,最近几天吃那么多油腻的东西没有虚不受补,肠胃不消化,反倒是活蹦乱跳,不得不说他真是命大。
既然他们二人这么投缘,按理说林响应该做些什么,对这段萍水相逢做出善意的了结。
林响的确也是如是想的,但当他听到把一锭足够普通人家生活一年的金子都用到吃上面,心里便明白,也许对半饱鬼少年而言,做摸尸人及时行乐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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