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球馆,两人便看到球场上已经有人在打球,打的是四对四的半场对抗比赛。
这主要是为了演练半场阵地战术。
一群人庄宇都不认识,不过安德森却认识其中一些。
他指着其中一人给庄宇介绍:“那就是沙巴茨-默罕默德,今年刚当选了奈史密斯奖年度最佳高中球员,还入选《Parade》杂志年度最佳阵容。并且就在不久之前,他还代表米国队参加了2012耐克世界篮球峰会,并在比赛中得到35分,打破了赛事单场得分记录,他应该是我们这些大一球员里边名气最大的一个了。”
从安德森的话语中,庄宇听出了几分羡慕。
要知道,安德森也曾率领球队连续获得新泽西州冠军,并在高中的最后一年当选为州年度最佳球员。
可即便是他,也显然不如沙巴茨-默罕默德。
庄宇眯起眼睛打量对方,沙巴茨-默罕默德身高接近两米,胳膊上肌肉虬结,皮肤黝黑,属于那种典型的身体素质劲爆的黑人球员。
就在庄宇打量他的时候,沙巴茨-默罕默德接到传球,把球往前运了一步,然后一个跳步晃过防守人,随即跃起便是一个双手暴扣,弹跳破和爆发力都很惊人。
“看到了吧?”安德森道:“这家伙身体素质非常劲爆,而且技术也不错,得分能力很强。”
“哦。”庄宇应了一声,看向其他人。
安德森随即又给庄宇介绍起来。
一群人里边安德森只认识一些,并不全都认识,除了沙巴茨-默罕默德之外,其他的也都是UCLA的正式球员。
“那个叫诺曼-鲍威尔,球队替补后卫。”
“那个叫拉里-德鲁二世,来头也不小,他老爸拉里-德鲁曾是NBA球员,退役之后担任教练,现在是雄鹿队的主教练。德鲁二世之前在北卡大学打球,去年才转来UCLA,现在是球队首发控球后卫。”
“那是拉特维斯-维尔......”
这些都是UCLA的球员,至少已经打过一届NCAA的比赛,所以安德森对他们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