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
一声轻响,德鲁二世跳投命中。
这是来自于安德森的助攻,此时上半场已经过半,而UCLA依然领先对手9分。
“谢特。”克里曼教练低声咒骂。
本以为轮换阵容能追一点分,即便不能将分差抹平,至少也该缩小一些,可没想到......
这段时间双方上的都是轮换阵容,UCLA这边是安德森这个新晋“第六人”带队,和他搭配的还有德鲁二世、亚当斯、大卫,以及兰姆,一个首发,四个替补。
就是这样的阵容,却和南加州大学打了个不分伯仲。
当然,南加州大学上的也是轮换阵容。
“安德森打的真不错。”韦斯利助教笑道,在霍兰德教练面前夸赞了安德森一句。
“嗯,看来他已经适应了第六人的角色。”霍兰德教练面带笑容,对安德森的表现很满意。
这段时间安德森带领轮换阵容,不光能组织进攻,还能自己得分,在防守端,以及篮板球上做的也不错。
虽然还是不如庄宇,但也算是一个弱化版的庄宇了。
当初庄宇打第六人的时候也是能组织、能得分,还有出色的防守,他靠的是自己的出众的传球视野和传球技巧,优秀的进攻技巧和速度,以及超强的防守预判。
而安德森,在进攻端他靠的是自己独特的节奏,以及可以1-3号位随意切断的体型,还有曾经打过控卫的控运技巧和传球技术,在防守端靠的则是出众的防守意识,以及身高臂展。
两人依靠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但影响比赛的方式却有相似之处,而恰好这些就是成为一个优秀的第六人所需要的。
安德森能够这么快适应第六人的角色,除了他自身的适应能力之外,还因为他本来就具备成为第六人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