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到了镇上,苏清欢先带着陆弃前往药店,把晒干的草药卖了。

她懂得些炮制的皮毛,所以有些药材进行了简单处理,药店的董大夫也是个公道人,一筐草药给了她三串钱,就是三百文。

“这差不多是我五天采的药,一个月下来也就不到二两银子。”苏清欢叹了口气道。

陆弃道:“已经很多了。”

他对金银之事不是很关心,但是隐约记得宫里翻修的时候,一个工匠每个月也不过三两银子,而苦力们一个月不过五百文。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凑合着吧。”苏清欢很快笑了,“给你也用了不少药,都没算在里面;而且我知道有几味贵重药材在哪里,我还没舍得采集。走,咱们买东西去。”

她絮絮叨叨地道:“得买笔和砚台,被褥布料,米面调料……咱们先去买肉!”

苏清欢照顾陆弃,虽然心急如焚,走得却是不快,还在路上买了两个肉包子,自己咬一个,又递给陆弃一个。

陆弃也学着她的模样咬了一口,很香。

走到肉摊前,苏清欢豪爽地拿出一串钱:“来三斤肥肉,二斤里脊,两根大骨头。”

肥肉是用来熬油的,油渣可以包包子,很香;里脊肉质鲜嫩,苏清欢决定做个久违的费油又费糖的锅包肉;大骨头自然是熬汤给陆弃补身子。

这是张屠户家的肉摊,就是宋氏想要她做继室那家。

张屠户膀大腰圆,满脸横肉。见到苏清欢来,听到她的声音,他骨头都酥了——他正是在镇上见过苏清欢几次,才对她的美貌和爽利动了心,托人去打听她;也在听到宋氏狮子大开口索要二十两银子的时候咬牙应下了。

“苏姑娘,”张屠户脸色发红,露出与他脸上蛮肉十分不搭的羞涩,剔骨刀一划,足有七八斤的一大块肉就被割下来,“拿回家吃去,给钱就是打我的脸。”

苏清欢其实不讨厌他。他做生意很诚信,从不缺斤少两,也挺热心,虽然粗鲁,但是见到穷人偶尔来买肉开荤,多半都会送些骨头之类不值钱的搭头。

可是,这不代表她愿意被宋氏卖给他做继室,做他那个天天拖着鼻涕的七岁儿子的后娘。

“那怎么行?你这也要养家糊口的。”苏清欢爽朗一笑,“我相公喜欢吃肉,以后还要经常来买肉。你不收钱,我怎么好意思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