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辉离开连部,整个人像是霜打的茄子。
换了别人收到邀请,恨不得让每个人知道。
但林辉现在心里苦啊,他只想做暗夜里默默无闻的那颗小星星。
有他不多,少了也不可惜那种。
“来时候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这样了?奔着低调去的,咋还越来越高调了?”
“要是照着这个势头发展下去,真进那个什么尖刀连,以后绝对是水深火热啊!”
部队是个大筛网。
你越是优秀,越会受到关注,随之赋予你的使命和责任也就越重。
林辉从小就听老爹说过,兵只分两种。
一种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混到退伍,回去好找工作的。
还有一种就是一心热爱部队,一个劲想往上冲的。
而尖刀连,就是第二种兵做梦都想去的地方。
部队里,能够称得上尖刀两个字,绝对不是闹着玩的。
这种队伍对敌人是尖刀,对自己人那是剔骨刀,去了那的,不死也得脱层皮!
林辉摇摇头:“刑房一样的地方,傻子才愿意去呢。安安稳稳混两年,出去当我的富二代不香吗?”
一想到原主留下的那些价值百万的兰博基,法拉利尼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