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壁除了刻了他们姓名的缩写,也刻上了女儿的出生日期。
“虽然这一款没有那么高调,可是却是最适合日常佩戴的。”送货人拿起一枚来,“您要不要试一试?”
“我看看。”总裁接过那枚,是圈口大的那枚,显然是狗男人的。送货人一定误会了,以为自己是给未婚妻买,所以将这一枚递给自己。
实际上,圈口小的那枚才是自己的。
“可以,我很满意。”总裁将戒指放回去,和自己想象得一模一样,很适合日常佩戴。这么碎的钻石他是看不上的,可是又想每分钟都戴着,就不能那么高调。
“很高兴为您服务,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至高荣耀。”送货人将礼盒关上,“还需要我为您包装成礼物吗?”
“不需要了,我拿着走吧。”总裁亲手接过礼盒,忽然注意力又被桌子那边的大盒子吸引,“那个也是你这次要送的货?”
“是的,那个是我们一个大客户订购的,非常罕见的货物,连我自己都是第一次见呢。”送货人看向那个盒子,“要不是大客户开口,这种货物我们绝对不拿,太烧手。”
“大客户?有多大?有我大吗?”总裁开玩笑地问,“既然那么难拿,我有这份福气撞上了,能不能让我看看,开开眼界?”
“当然可以。您也是我们的大客户。”送货人一碗水端平,重新戴上手套,一边拆礼盒一边说,“这也就是给您看,换做别人,我绝对不可能做这种事……”
大盒子拆开了,里面同样先是防撞层,然后是一个小礼盒,就和总裁手里的那个盒子一模一样。
可是里面的东西,却完全不一样。
“您请看。”送货人将礼盒捧到总裁的面前。
一颗金钻鸽子蛋。
“7克拉,很难拿到的货,价格不菲,再加上大客户的关系,我们也稍稍打了一些折扣。”送货人说,用专业角度给总裁分析这颗钻石,“水滴形,各方面数据都是最上乘。”
总裁的脸上像爆彩,其实是被钻石晃了一下,他立刻挪开眼神,妈的,这么好看的东西自己怎么没提前看到。要是自己看见了,还能轮到别人?
“还行吧。”但是他不承认,也不知道谁有福气戴上它,“我觉得一般般。”
“各花入各眼,有些客户比较喜欢这种高调隆重的戒指。”送货人说,“听我们老板说,这是大客户决定求婚要用的戒指,所以我们赶紧送过来,不能耽误了人家的日子。”
“求婚用得上这么大的戒指吗?太暴发户了吧……”总裁又看了一眼,“行了,你快把盒子盖上吧,这么重要的东西可给你们大客户收好。我先走了,以后有什么好东西记得先通知我。”
“好的。”送货人亲自送总裁到电梯口,“祝您生活愉快。”
电梯门在他面前关上了,送货人转身回到房间,还不到1分钟,门铃又被人摁响。
“您好,请问是……”小职员很不会应付这种场合,可是话还没说完,门就开了。
“您好。”送货人先说话,这一定就是鸽子蛋的主人了。
“您好。”小职员擦了擦汗,站在门外。
送货人又点点头,等着他说出身份,几秒后看他不说话,于是又问:“您好啊。”
“啊,您好。”小职员不敢动,从小爸妈教他的就是别人不请你进门就不要进,他看这人没有这个意思,只好不尴不尬地站在外面,两只拳头放在裤线边上,不停地咽唾液。
“您好。”小职员又说,等着他给自己进屋的资格。奢侈品都是这样接头的么?还是说,有什么特有的暗号?
“您好。”送货人更尴尬了,两个人打哑谜似的,面对面看了一会儿,他才确信这位客户有些过于紧张,“您是来取戒指的吧?”
“是,是我的。”小职员赶紧报上大哥的名字和客户编号,自己可没本事成为他们的大客户,戒指还是用哥哥的名字买的,“我来取我的戒指。”
“那请您和我进屋吧。”送货人也擦了把汗,还以为这么大气磅礴的鸽子蛋是个大老板买的,最起码也会是个沉着的商人,没想到……是个看上去还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年轻人。
“谢谢,谢谢您。”可算能进屋了,小职员用领带偷偷擦了擦汗,“我是不是迟到了?刚刚机场路有些堵车,所以最后一公里我跑着过来的,真不好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小职员:第一次买结婚戒指,没经验,慌!
第131章狼狗篇102
等声乐老师进了书房,客厅又回归一片平静。
少年愣在原地,看着那扇门,仿佛那门里就是一个自己完全够不着的世界。通过那个世界,自己的姥爷、姥姥、声乐老师,他们能连接上的所有关系可以织成一张密不见孔的大网,能遮,能罩,能力挽狂澜,能掩饰住或者筛选掉所有的负面消息,正在尝试补救。
而这一切,都是少年没法做到的。他能做到的估计就是把自己那个混蛋爹亲手打死。
男人正坐在沙发里,像是不会动了,或者不知道该怎么动。
“没事了,现在真的是没事了。”于是少年跑过去,用一种过于乖巧的姿势,斜坐在男人的旁边,“我……”
“对不起。”男人抬起了脸,眼睛里的泪花消失了,表情有些空洞。
这种空洞,少年曾经见过。在男人和老混蛋分开的那一天,自己找了好久才找到他。他坐在行李箱上哼歌,表情就这样,已经薄成一张纸,脆脆的,任谁再用力一戳就要破了。
“我说了,不用你对不起。”少年干脆蹲下了,蹲在男人的膝盖旁边,把下巴放在他的膝盖骨上。他好瘦,膝盖骨都是这么明显,别人眼里最上镜的纸片人身材,那都是为了给镜头看的。
实际上,生活里,这样的身材并不结实,过于单薄。哪怕少年知道他是天生这样还吃不胖,都想再努力一把喂喂他,看看他能不能偷偷长几斤肉。
“真不用和我说。”少年笑了,笑容和现在时机有些对不上,书房里那些人正在为自己亡羊补牢,自己这样或多或少不算懂事。可是他又想用笑容去哄一个人,明知道自己笑起来可能不算太好看。
“真的,你仔细想想,我小时候多欺负你啊,我多会欺负人啊,我他妈简直是欺负人中的小霸王。”少年拉起男人的手,让他摸自己的脸,摸自己的硬眉骨,摸自己笑起来根本不好看的眼睛,“我……我的遗传基因不好,我妈那边的DNA优秀,开始另外一半DNA不算个人,所以小时候太混蛋了。”
“不许这么说。”男人捏住他的嘴,“你很优秀,你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孩子。”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几个孩子。”少年亲了亲他的手指,这句话也是实话,他这十年接触的人太少了,“不过好在你没见过几个孩子……要是见的多了,你就不觉得我优秀了。你给我记好,刚才那句对不起,是你这辈子最后一次和我说,以后这三个字和你没关系了,再说我真生气。”
男人疲惫地点了点头,身体里的力气仿佛全部放完,只剩下憔悴,只剩下最后几口气撑着。可是他还想摸少年的脸,怎么也想不到,欺负了自己十年的男孩儿,长大之后,会是挡在自己前面最坚实的那一面墙。
从此以后,他都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