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离工地很近,他们很快就到了。
能坐蓝小兰开的车,任廷希只嫌路程太短了,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在门口正要下车的时候,刚好碰到了白教授和胡文娟。
他们俩看到蓝小兰今天居然开兰博基尼来上班,都瞪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
要知道,蓝小兰是他们所里面出了名的神。
从她来不化妆、不用奢侈品、一个书包可以背好几年,有的衣服就算有几个破洞都不换,按她的话就是:“反正在野工作还是会弄破的,就甭管它了。”
而且她很少朋友,一日三餐基本上都在研究所的饭堂解决,就算是在野工作,也是吃饭盒草草了事。
她每个月最大的支出,就是把工资卡里的大几千块钱,打给爸爸做生活费。
所以现在居然看到蓝小兰开着兰博基尼来现场上班,白教授和胡文娟都惊呆了下巴。
“老师早,师姐早!”蓝小兰微笑着打招呼。
“小兰早。”胡文娟用手指按了按眼镜,溜着圆圆的眼睛仔细地看了看蓝小兰这一身打扮。
胡文娟是爱打扮懂点时尚的人,蓝小兰这一身的衣服,可是知名品牌的高定货,每一件衣服都是独一无二的设计,没有第二件一样的剪裁。
这个品牌的衣服,价格都是按万来算单位的。
胡文娟曾经也好几次路过这一家服装店,但是实在太贵了,她都不敢下手。
最特别的还是蓝小兰脚上穿的那一双鞋子,是上过热搜的。
因为这双鞋子除了是设计师独特的设计外。
里面的鞋垫用的是新式材料的的记忆棉做的软胶,会自己迎合穿的人的脚的大小。
所以穿起来非常的舒适,走再多的路也不会废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