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无人机,高文看到敌人俯身换枪的间隙,果断现身窗口,朝着那人的腰子搂了一枪。
敌人的身体瞬间弯折,闷哼倒地。
高文立即翻身入户,确定对方没有反击能力后,随手抽走对方身上的战术马刀。
高文将马刀别在腰间,便看到一位同伴翻窗户跳了进来。
那人肤色白净,年龄跟高文相仿。
他的面容也算俊朗,虽然戴着毡帽,但是白色的长发卷在脸颊两侧,裹挟着浓浓的英伦风采。
他腰间挂着一条帆布袋,袋子里还别着六个燃烧瓶。
“伙计,我相信你的勇敢与智慧才是化解危机的钥匙,我愿与你同行。”
高文点了点头,这个青年名叫拉里修斯,绰号白毛,在罗斯家族的奴隶中,他是少有的精通音律的人才。
平日里他经常给奴工们演奏小提琴。
所以高文对他印象颇深。
“汤姆逊简直就是个白痴,他只会葬送大伙的性命。”
“好了,别提他了。”
高文一脸嫌弃地摆了摆手。
汤姆逊主张的线列阵型虽然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战术。
可是在高文看来,那就是既呆板又愚蠢的排队枪毙。
真正的战术是因地制宜!
坦桑镇的街道宽达八米,两边的建筑之间还有胡同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