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措手不及(1 / 1)

除了枪田鹤羽外,恭子、凛子选的十个法宝购买者,也均属于东倭的顶级权贵。

比如东倭四大财团中剩下的三大财团——三菱财团,住友财团,富士财团里,就各有一人入选。

这也算是恭子、凛子尽可能做出的平衡。

当然,要是让莲舫来选人,她肯定能选的更加精准,也能面面俱到。

不过莲舫很清楚,太二不可能将这么大的生意交到她手上。

太二能把筛选权贵,助其晋升的生意交给莲舫、阿渡,那是因为不管莲舫、阿渡选谁,最后还是需要太二来出手。

也就是说,太二有“一票否决权”,莲舫、阿渡的工作,只是寻找潜在客户罢了。

法宝生意则不同,从挑客户,到卖货,再到收款,全归恭子、凛子处理,太二只负责按恭子、凛子的要求提供商品,以及最后等恭子、凛子上交收获的利益。

还有一个最后的最后,将恭子、凛子上交的利益,再送回恭子、凛子处保管。

这么一来,法宝生意等于完全交到了恭子、凛子手里,和莲舫、阿渡干的那些,本质上就不一样。

莲舫是聪明人,阿渡也不笨,而且社会经验丰富,他们两个一眼就看出来了,太二对恭子、凛子时,和对他们时,明显亲疏有别。

莲舫、阿渡现在只求能跟着恭子、凛子,在法宝生意中分一杯羹,至少当恭子、凛子吃肉的时候,他们能喝口汤,从没想过要取代恭子、凛子。

所以莲舫、阿渡才会这么积极。

要不然,难道莲舫、阿渡还能是为了恭子、凛子的法宝生意尽心竭力不成!

最主要的是:莲舫、阿渡根本没体会到太二的试探之意,也没想过太二是准备借着法宝生意,跟蓝星超凡联系更紧密,在他们两个看来,光是贩卖异界超凡,再加上给普通人晋升超凡的机会,这两项生意就足够了!

莲舫、阿渡以己度人,轻易便得出判断:权贵们无论如何都无法抗拒“领养”异界超凡,还有晋升超凡这两种独家“商品”的。

其实按照莲舫、阿渡所想,太二根本没必要再搞出卖法宝这门生意,法宝留在太二势力内部消化不好么?不比送小红花强多了?

反正莲舫、阿渡自忖,要是给他们一件法宝,他们就能真的死心塌地为太二卖命——最少一年以内绝对的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