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盛溪城到富贵城,也就100多200里,她们脚程快,连夜赶路,第二天早上便到了富贵城。
赶了一夜的路,她们觉得饿了,进城之后,便先找地方填肚子。虽然她们的行李包都没来得及拿,但好在身上还带有银子,暂时不用吃霸王餐。
吃完早膳之后,胡菲菲问道:“妹妹,这里已经是富贵城了,你之前说的办法究竟是什么办法?”
黄素晴说道:“我认识金星门的一个长辈,现在就在富贵城当城主,有他在,那些金星门弟子不敢乱来。”
胡菲菲叹了口气,说道:“说得好像我们很怕那些金星门弟子一样。”
黄素晴知道她不服气,安慰她说:“姐姐,妹妹知道委屈你了,但那些金星门弟子象疯子一样,我们又何必跟他们计较。”
“这倒是,不怕一只疯狗,但一群疯狗,的确叫人讨厌。”
顿了顿,她又问道:“你确定你要见的那位城主也是金星门的?”
“不错,而且辈分很高,那些金星门弟子见了他,一定恭恭敬敬的。”
胡菲菲皱了皱眉,说道:“从未听说过仙界弟子在人界入仕,更何况是一门的长者,看来你这位朋友倒很特殊。”
“他的确有点与众不同。”
胡菲菲看了看她,问道:“昨天你说的那个男人就是这位城主大人?”
“不错。”
“是你喜欢他?还是他喜欢你?”
黄素晴脸红了红,说道:“我们的关系有点小复杂,连我自己都有点搞不清楚。”
胡菲菲听了,若有所思,沉默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说道:“有时的确如此,当你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怎么样,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黄素晴看了看她,问道:“姐姐心中的结也在富贵城?”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