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意外和意外(1 / 1)

奥本默克劳斯是个罪大恶极的重刑犯,也是区被几个大帮派半私有化后少数没有被迁出去的‘土著’。

他身上大概有二十条,或是三十条人命,这是执法者们当时逮捕他的时候掌握的数量,但实际上在被第二次企业战争后到捕前他杀了六十九个人。

联邦是个大国,甚至强国,但政府无疑是个小政府,从第一次企业战争爆发那一天,它就失去了制约大企业的能力。

明面上企业战争确实是联邦打赢了,但骨子里企业可以保留私人武装力量,并且不以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追究具体责任人这种条件,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胜利者。

奥本默是个聪明人,他在第一次企业战争结束后就从军队跳槽到企业联盟那边了,在紧随其后的第二次企业战争中,他就靠自己的技能发家致富了。

可能奥本默原本不是个杀人魔,但在接连两次企业战争中,双方都没有遵循人类战争的基本准则,这让奥本默习惯了战场上的做法。

自第二次企业战争结束后,他已经处于退休状态,第一次杀人只是因为邻居开派对的声音太吵。

奥本默习惯了用最直接的方法解决问题,他直接拎着消音武器一个人溜进了派对,从开始到结束只用了八分钟,十四个人。

当第二天当地的执法者封锁现场调查这件大案时,还上门问询过奥本默,但他太平静,以至于执法者根本没把凶手和他联想在一起。

从那以后,奥本默就顺理成章的把战场规矩带进了生活,抢车位的同事,碎嘴子的老板秘书,再到街上没礼貌的街头小子。

只是退休的头一个月,奥本默就意识到自己搞砸了。

在执法者开始通缉他之前,奥本默在高速上随机选择了一辆车,把原车主的尸体磨去了指纹,尸首分离,扔进了路边农场的粉碎机。

奥本默最终在夜之城被捕时,他已经雀占鸠巢控制了一个小帮派,报警的就是帮派里的小混混。

他们原本四十人规模的团伙,在奥本默掌权后三十天就缩水了一半,所有不同命令,或是犯下错误的成员,都被奥本默干掉了。

在埃尔斯本比伯入住区后,那些夜之城的帮派就像刚有资格进入校园招聘的企业,可以通过夜之城监狱做中转从全联邦范围内挑选人才。

比如那个被重金聘请转狱过来授课的化学老师,他在夜之城监狱只是走个过场,

而奥本默克劳斯,就是被挑剩下没人要的边角料,没人想要一个除了杀戮什么也不会的过时杀人魔。

除非他在这条路上推陈出新,开绝对的力量打破了现有秩序,比如洛萨斯组织,比如唐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