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林觉之前在群里发过自己的照片,群友们大多都对这位作者的容貌、身材有点认知。
如果单从那模糊不清的视频来看的话,视频里那个年轻男人还真有点像是狗群主,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事。
于是在一片哄笑的氛围之下,群友们开始针对刚才那句话做出了各种反应:
“哈哈哈,怎么可能,狗作者有这么能打?你真当他把挂带到现实世界来了啊?”
“对了,我敢打赌,你刚才那句话一出,狗金毛肯定会把这件事写进里,你信不?”
“对对对,明天或者后天的剧情里头,肯定就有这一段,作者忒不要脸了,就喜欢抄书评或者抄群友的各种点子。”
“你懂什么,读书人的事叫抄吗?那叫众筹,众筹写书听没听过。”
毫无疑问,在场没有任何人相信林觉就是视频里头那个男人,再加上视频也不怎么清晰,看不清楚五官,那就更加说不准了。
并且怎么说呢,林觉这混蛋写作抄书评,抄群友的发言又不是一次两次,在场众人也都对他会做些什么心里有数。
反正肯定是先看到“神秘男子以一敌四”,然后转念一想,就找了个借口把这件事化用进自己的里,说是自己干的,以此来作为一种噱头而已。
这种低级的手法怎么能瞒得过聪明的群友们,不可能,那绝对不可能。
当然,骗不骗得过倒是两码事,反正今天晚上林觉是睡得很香,睡得很沉,并且梦中还跟鹤清羽在看着莫名其妙的电影。
只不过即便如此,林觉也没有睡得太晚,而是一大早就起床整理起了自己的仪容仪表。
昨天晚上,宫明月那边就已经把第二天的安排用手机发了给他,并且刻意叮嘱要早点起床准备。
毕竟这次要去的不是电影院,而是邻市的“坑士尼游乐园”,所以得一大早出发才行。
嗯,为什么要去邻市的游乐园约会,而不在本地的东市游乐园约会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东市是一座小城市,这里是没有游乐园这种地方的。
因此一大早林觉就得收拾好自己,然后骑着小摩托带上不知道是谁的约会对象前往市区,再从市区那边乘坐一小时的公交车前往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