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这么说,自然是因为洛念曦很懂事,之前她就已经说了,这是给大家的礼物,也算是送给所有村民的一份见面礼了。
主要还是因为这野猪是在山里打的,严格意义而言,那是公家的财产,是集体财富。
洛念曦要是敢独吞,那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会被人抓小辫子的。
当然了,她完全可以把这野猪收到自己的空间去,神不知鬼不觉的昧下这些肉。
但,有这个必要吗?
她本来就不缺肉,不缺物资。
别人缺吃少喝的,她可不是呀。
毕竟,那么巨大的空间,还有种植的农田和药园灵泉等等,这些都是可以给她持续提供特殊物资的。
她还有什么好计较的?
当然了,这野猪肉也算是野味了,烹饪得当绝对可以成为一道美味佳肴。
对于吃货来说,这确实算是比较好的东西了。
但是,对于很多美食来说,浅尝辄止是最好的,要是一直吃不完,就肯定会腻了。
这么大一头野猪,如果让洛念曦一个人吃,哪怕再加上老霍和胖子,还有女主角两姐妹,他们也能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而且,她也没办法解释,这源源不断的肉是怎么来的。
倒还不如送出去给村民们解解馋。
这年头,想吃到一顿荤腥可太难了,一年到头也没几次机会能吃到肉。
可能就是村子里的狩猎队在入冬之前去狩猎几次,才能弄到一些肉回来。
但也不见得每次都有很好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