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丢了性命(1 / 1)

名义上县里的老大是县令,老二县丞,县尉排老三。

不过高县的话,就实权而言,县丞比县令管用。县令不是本地人,但县丞是。高县李家是县里最牛批的一家。

常昆听说李家有人在州里为官。

高县县令无为而治,最大的可能不是他不想有为而治,而是有为不了。县丞钳制着他,他做不了什么,于是干脆不管了。

如果桑庄李大户与高县李家有关系,那遭殃的人还真告不了。

别看管刑狱的是县尉,可搞不定李县丞,县尉也没办法。

倒是想起三两银子的事,常昆觉得有点可笑——李大户有这样的根脚,又是地方上的霸王,竟然只出区区三两银子,其吝啬之处可想而知。

但转念想来,怕也是走个过场而已。没指望县里的捕快能做什么。给三两银子意思意思,算是茶水钱。

恐怕辛县尉之前让常昆去,也是意思意思的意思。让他随便走走,赚个茶水钱。

也就当个谈资,随便说说。

几个大人树底下喝着酒,俩丫头却是能上树的角色,这会儿爬到桑树上摘桑葚,吃的嘴巴乌黑乌黑。

二丫一个不慎,从树上跌下来,常昆伸手捞住,没让落地。

吓了一大跳。

王婆婆吓得大骂,赶忙让小丫下来,拧着俩丫头耳朵一顿数落。

常昆笑道:“小孩子嘛,喜欢玩耍,挺正常的。”

他倒没觉得怎么。

常昆小时候也是个飞天的蜈蚣。还记得那会儿跟着自家的祖父在乡间居住,也是个上树掏鸟,下河摸鱼的狠角色。

反正没少挨揍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