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不是一个喜欢怀念过去的人,他的过去也没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
这样说也许并不是很准确,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在十几年前,为了谋划自己所要做的事情,去哥谭学院上过一段时间的学。原本的小托马斯是想利用阿福来达到他的目的,但经过所谓的“深思熟虑”之后还是选择只依靠自己。即便在这之后他十分的后悔,因为过于的自信,为他带来了现在这个永不消散的噩梦。
当时的哈维比托马斯大一岁,韦恩家族的名声也与现在的相差甚远。他的父亲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在医疗过程中经常会给患者体内增加或者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物件,从而间接导致他们的死亡。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个死不足惜的混蛋在一年以内竟然会被起诉不下十次,还次次都会因为韦恩集团的律师侥幸逃过一劫。
这也使得当时在学校的小托马斯十分不受别人待见,甚至会遭受到所谓的校园霸凌。作为还算正常人的小托马斯自然不打算坐以待毙,一一予以反击。用包括但不限于恐吓、威胁等手段,让他们“自愿”退出了哥谭学院。
也是在这时候小托马斯遇到了比他大上一岁的哈维丹特。
当时的哈维并不像现在这样,十二岁的哈维甚至还想当一位检察官,而并不是现在一样是一位律师。正如原本既定的路线那样,他应该是一名检察官。
托马斯还专门让他的弟弟与哈维见了一次面,好让他们“提前”熟悉一下。情况就变成了分明托马斯与哈维先认识,但是布鲁斯与哈维的关系反而更加好一些。
不过后来的事情正如如今一般,事情的发展完全拐入了不正常的方向。
布鲁斯死了,哈维也在他离开哥谭的这十几年间成为了一个律师。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
在他刚回到哥谭之时,他就把目标盯在了这名“金牌律师”的身上,但他并没有立刻对他动手。
他需要一个可以让他更“心安理得”的理由。
作为夜枭,还是需要有底线的,对吧…
这么长时间他仅仅是在找杀死这位律师的一个理由,真可笑…
但这个理由也确实让这名律师安稳地多活了半年时间,直到现在为止。
在哥谭市,大部分有为的律师都会选择在法院附近安家,哈维自然也不例外。
新一轮的胜诉让他的名声再一次高涨,能接到的案子自然接踵,再过不久,他甚至都能在哥谭最繁荣的钻石区买下一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