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士兵在道路集结,纷纷寻找着自己身边的队友,确认位置后,排列出整齐的队形。
前方的罗德转头,见到还算稳定的预备军后点点头。
看得出来,霍姆斯一周的训练效果还算不错。
这两百名农奴,已经能够熟练找到自己的位置。
不至于出现到处乱跑,离奇失踪的尴尬场景。
站在预备军前方的是盾矛兵和骑兵,为首的则是罗德这三名骑士。
这也算是骑士团的正常配置,以几名骑士为核心,身边跟随扈从骑兵和亲卫步兵,形成一支冲锋的混合兵团。
“出发吧。”清点士兵,确认没有遗漏后,罗德带头启程。
目的地查理骑士的领地在龙脊山。
位于平顶山的西北方向,距离差不多三十公里。
直线距离不远,但由于北境糟糕的环境,这条道路上存在不少高坡河流拦路。
好在有此前的商队探明道路。
沿着地图走,不出意外的话,队伍会在一天半后抵达那里。
这时候坐骑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啊,罗德看着缓慢的行军速度。
若是他有一支雪原驹骑兵,靠着雪原驹的奔跑,只需不到一小时就能赶到目的地。
那才是真正的来去如风。
没有对等的超凡兵种限制,敌人根本拦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军队被杀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