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5章 原以为是来青铜局炸鱼的!(1 / 1)

叶律师没想到苏阳真的会拿出新证据。表情严肃了下又很快放松。他已经胜券在握,任对方拿出什么都无所谓。要说最震惊的,还是艳艳。她是最清楚苏阳有没有新证据的。昨天吃完晚饭都快八点了,他去哪里找证据?而且这个小县城他好像还是第一次来吧,怎么可能做那么多事。不过她也好奇,那里面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很快有了答案。“u盘里的内容是什么?”过来取u盘的执法员开口问道。苏阳负手而立,淡定的吐出几个字,“事发当日宾馆走廊的监控录像。”只是一句话,就让在场好几个人的瞳孔瞬间瞪大。首当其冲的就是台下的刘芳。监控录像不是删了吗?怎么还有?她强压着心里的不安,手指紧紧的抓着衣角。这时,审判长王伟下令,“允许播放。”听到这话,执法员接过后将u盘插入电脑,u盘里的内容随即呈现在一侧的电视上。“这”视频刚一播放,艳艳看到后顿时就红了眼眶。而坐在被告席上的陈亮却激动得站了起来。“你哪里找到的,不是删了吗.”陈亮一心急,直接把心里话就说了出来。快到连叶律师都来不及阻止。现场顿时一片哗然。“操,禽兽啊,还删视频!”“这还不是强j?”“那么欺负一个女孩子,该死!”“妈德,打死他!”“肃静!肃静!”现场的失控让审判长大声喝止。他的声音能震慑住听审的人,可治不住无法无天的陈亮。他试图翻出被告席去拔掉u盘。可他身子才出来一半就被旁边的警按了回去。“老实点!”没办法,他只能向叶律师投去求救的目光。叶律师见状,示意他稍安勿躁。在法庭上,谁先按耐不住谁就输了。而叶律师之所以能这么气定神闲,还是因为他自信。他打过无数官司,非常清楚想要证明强j很容易。但那又怎么样,即便是证明了也不会影响这官司的结果。未成年。初犯。精神类疾病。这三个buff叠满了。不管起诉到哪里,他的当事人绝对判不了刑。最多就是去少管所劳教。少管所不是监狱,稍微运作就能出来,以前又不是没干过。看到叶律师如此自信,陈亮又嗮嗮的坐了回去。监控录像很快就播放结束。谎言被撕开,他的虚假的面孔被扒了下来。现场突然安静得可怕。“审判长,各位陪审员。”“这段录像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是受到强迫而非自愿。”“如果你们觉得视频有假。”“可以进行技术鉴别。”苏阳语气笃定。一看就是不怕查的。为了保险起见,审判长依旧还是叫来了技术人员。几分钟后,技术员得出检测结果。“视频是真的,没有合成和剪辑的痕迹。”听到这话,审判长王伟摇了摇头,他看向被告席。此时的叶律师也意识到他低估了苏阳。以为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没想到这么难缠。而苏阳也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再次说道,“按照我国法律,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就能认定为强j。”“请问对方律师,视频中的画面能不能证明我方当事人艳艳是被暴力手段强迫的?”“请正面回答!”苏阳的质问让叶律师感到背脊一凉。他还从来没有在法庭上有过这样的感觉。原以为是来青铜局炸鱼的。却突然觉得自己成了那个鱼。他的额头上开始冒出冷汗。此时,庭审现场的直播间里也格外热闹。“我能不能收回刚才说的话,我苏哥支棱起来了。”“出手就是王炸,苏哥是我永远的神!”“妈德,你刚才还喊脱粉呢。”“那不是我,伱看错了,我现在恨不得给苏哥磕一个。”“想把强j说成男女朋友,踏马的看他现在怎么狡辩。”“还说要告苏哥诽谤,诽谤个毛线。”“我怎么感觉这场官司还能赢。”“.”舆论直接反转,网友们都兴奋了。刚才还叫嚣得起劲的喷子们,现在都不敢吱声。谁能想到,完全没有希望的案件,突然之间有了转机。这让他们高兴得键盘都快要按冒了烟。弹幕量呈几何的倍数增长。网络上一片欢腾,现场却还是剑拔弩张。“叶律师,请你秉着法律人的操守正面回答我。”“你方当事人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形势一下就变了。此时苏阳的气势甚至比身经百战的叶律师还更像律师。而苏阳的质问也让叶律师变得有些底气不足。他很想说不算。但是证据摆在那。接过奶茶都准备关门了,然后又见色起意开门把人拉进去。中途别人跑出来了,还不放过。这还能怎么抵赖?叶律师瞪了一眼不争气陈亮,妥协道,“我承认我方当事人有主观犯罪行为。”思考了良久,最后还是说出了这句话。与此同时。旁边的陪审团经过短暂的商议后也表态。“根据原告方提供的新证据。”“我们一致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违背妇女意愿,强j罪名成立。”见状,审判长王伟看向被告席上的陈亮,“你还有什么话说?”叶律师的承认已经让他很崩溃。现在连陪审团都这么说,他整个人都激动起来。“不可能。”“我没有”他还在试图狡辩。只是这种没营养的狡辩只能被无视。这时,审判长又向叶律师看了过去,“被告方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听到这话,叶律师挺直腰杆站起来。“审判长,各位陪审员。”“我虽然承认我的当事人有主观犯罪行为。”“但他有精神疾病,发病之时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所以才会发生的这样的事。”叶律师说话的同时也拿出一份证据,“这是我方当事人的精神鉴定报告。”“其报告中证明我方当事人的精神疾病已经非常严重。”“请求审判长,陪审员综合这方面因素考虑。”“再给我的当事人一次机会。”(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