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不止第一次(1 / 1)

第123章不止第一次

任真介入的时候,案件已经被移送到法院有段时间了,因此没几天,开庭日期就确定了下来。

由于宋家乐撤回了认罪认罚,本应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最终还是定为了普通程序审理。

并且在开庭之前,案件承办法官还跟任真打了个电话,通知他会召开庭前会议,让他们做好准备。

“庭前会议?这个程序原来真的有法院在用吗?”

常嘉航有些惊奇。

刑事庭前会议,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法官在决定开庭之后、正式开庭之前,会通知控辩双方坐到一起,对有可能造成庭审延迟或者中断的程序性问题进行处理。

这个程序,常嘉航也只是在上学的时候听老师提过一嘴,他还清晰的记得,当时老师讲到这个制度的时候,满脸惋惜与无奈的说,制度虽好,但在我国形同虚设,就算有偶尔适用,也根本达不到本应有的效果。

虽然没有深入研究过,但他知道这个程序主要功能是为了集中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提升庭审效率。

这样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程序,我竟然在实习期就能有幸见到?

常嘉航有些雀跃。

“虽然很少有法院会选择适用,但不是完全没有。”

任真回忆了一下刚刚查过的资料,“k市大丰区法院是当年庭前会议试点法院之一,据说这么多年搞下来的效果还行,所以这里的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的频率要高得多。”

接到召开庭前会议的通知,任真也是多少有些意外。

对这个程序,任真也参与过几次,但无一例外,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体验都不是很好。

不知道这个试点法院,会不会做的好一点。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正是因为他和宋家乐商量后撤回了认罪认罚,导致法院认为这个案件存在需要提前明确的地方,这才有了这场会议。

法官也是为了提前明确他们双方的争议在何处,以免在正式庭审中出现意外,就会造成庭审进程被迫有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