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杨村,前方的广场。
独立团数千名战士整齐列队,最前上的站台中央,李云龙手里拿着一个扩音器,军帽戴着有些歪,眼神带着阴鸷。
“知道我李云龙最喜欢什么?”
“我喜欢狼。”
“狼这种畜生,又凶又猾。”
“尤其是群狼!”
“老虎见了都要怕三分。”
“所以,我李云龙带出来的部队,也叫野狼团,任何叫阵的敌人,在咱们狼的眼里,都是嘴里的一块肉。”
“在我还是新一团团长的时候,鬼子碰到新一团,就像碰到了一群野狼,一群嗷嗷叫的野狼。”
“那时候,我们虽然装备差,生活过的苦,但每次遇到鬼子的时候,就是改善伙食的时候。”
“为什么啊?”
“因为我们野狼团,不仅仅吃鬼子的肉,还要嚼碎鬼子的骨头。”
李云龙顿了顿,继续说道:
“今年二月我来到独立团。当时我就在心里寻思,这狼,如果加上钢牙钢爪,吃起鬼子来,想必更凶残,骨头渣都能嚼碎。”
“于是我就厚着脸,找了我一个老朋友,搞来了驳壳枪、捷克式,毛瑟步枪,重机枪,还有迫击炮,也搞来了粮食物资,还搞来了医院。”
“但是,前几天,我在统计战果的时候,发现,从我二月份来到独立团开始计算,到现在的十月份,七個多月的时间。”
“整整两百多天,独立团只消灭了三千个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