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掌握大权(1 / 1)

“这个协议过苛了!”

王鉷看完之后首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李恽与三人签订的所签订的协议确实是比较苛刻。

根据协议,首先,吐蕃必须把金沙江以东地区、积石山以北地区割让给大唐。

其次,要求吐蕃赔偿唐军价值三百万贯的军费。

第三条要求就是吐蕃必须释放所有的汉奴。

第四,吐蕃国需每年为大唐提供十万斤铁和三千匹战马。

第五、吐蕃废除奴隶制,实行封建制,各地贵族拥有自治权。

大唐册封赤松德赞为吐蕃国王为亲王衔;册封吉桑东赞为苏毗国王;弥素为羊同国王。吉桑东赞与弥素为郡王衔。实际上是把吐蕃一分为三。

而且规定从今往后,三王的继承人也必须受大唐册封。

第六、确立汉语为吐蕃的国语,唐军有权在逻些驻军。

第七、吐蕃三王需向缴纳“征”税。

第八、吐蕃王位继承人也必须前往长安国子监学习……

第九、大唐拥有在吐蕃国内自由行动的权力……

第十、汉人犯罪,必须交给大唐驻蕃大臣处置。

杨钊不满的看了王鉷一眼,不过因为他与李恽的关系,却不好直接说话。

李隆基则是皱了皱眉看向了李适之。

这时李适之起身道:“陛下,臣以为李恽之功,功莫大焉……吐蕃将再也无法对我大唐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