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土地法引起的热烈反响(1 / 1)

成功办理好土地过户事宜,冯瑞科告别胡安·戈麦斯和费尔南多,回到蓝田县。

并且,他已经在胡安·戈麦斯和费尔南多家族的农场购买了大量牛羊,还委托他们帮忙沟通附近农场,以后持续采购;

运送牛羊的事儿,冯瑞科交给了林虎,并让多明戈作为翻译,让他们处理妥当再回来。

1853年11月1日

叶霭亭一行人,拿着一张写好的公告,给冯瑞科看,并说道:“天养,经过半个月的不断民意调查、完善,我们已经制定好分土地的公告,你再看看有没有问题。”

冯瑞科接过后,看着上面漂亮的楷书字体,心里赞叹:还是古人写的字好看。

他们这一年多,各自文字,都还是采用传统的毛笔字,毛笔和墨都是叶霭亭他们自制的。

他自己几乎没有写过字,因为不会毛笔字,更不会写繁体字;不过,字还是绝大部分都认识的。

只见上面写到:

【凡一户之主或年满18周岁的男性,在承诺获得土地是为了垦殖目的后,均可登记落户并领取总数不超过150亩(0.1平方公里)土地,登记人在接下来的5年内,交满每亩1鹰洋的费用后,就可获得地契,成为土地的所有者。

1、获得的土地不可私下交易,只能以市价出售给政府。

2、新移民需满半年才可落户。

3、功劳奖励土地:特等功奖励300亩,一等功奖励150亩,二等功奖励100亩,三等功奖励50亩。

……】

叶霭亭解释道:“天养,我们公告后,就开放报名登记,工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落户,或者继续做工;只有落户,才可分配土地。”

为了让移民能定居下来,叶霭亭又在分地上面加了一个条件:落户才可分地。

现在他们做工,每月至少10银元,矿场之类的工作还更高一些,有职业补贴加成,买下150亩只需要工作到一年就够。

冯瑞科考虑到他们登记领地后,还要开垦、建房、买种子农具、牛羊等,所以才规定,让五年内交清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