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听说了么?据说以后外乡人,只要在香山县居住满一年,就可以入户香山县户籍了?”
“那怎么行,如今我们香山县已经有很多人住了差不多一年的吧?他们也都成了我们香山人,那我们还能有多少粮田?”
“对啊,本来这第二次分粮田就要少不少了,如果再加上他们的话,那还能分多少粮田?”
“不是,据说这种入香山县户籍的,会是特别的户籍,好像是民籍中的非农户,属于不分粮田的。”
“真得么?要这样的话,那还行!”
“行什么行啊,除了不分粮田之外,就和我们香山人一个样子了。从军,还有去钱庄贷款等等,都能享受本来只有属于我们的好处!”
“咦,你这么一说,倒也是哦!那可不好,这不是占我们香山的便宜了么?”
“也不知道这个事情是真是假?”
“……”
洪武十一年的春季,有关香山县户籍的言论,到处都是,议论纷纷,甚至有不少人,七拐八拐地向县衙这边打听,甚至都有打听到张一凡这边来的。
不用说,对于香山县户籍的人来说,他们其实是不想再增加香山县户籍的人了;
但是,对于那些不是香山县户籍的人来说,早就羡慕成为香山县人的好处,哪怕不分粮田有些遗憾之外,也是非常愿意成为香山人的。
张一凡看看讨论的热度已经差不多之后,便正式贴出来官府告示,宣告户籍制度的再次改革。
第一,香山县户籍分为农户和非农户,即能不能参与分粮田作为区别。意思很明白,农户有粮田分,非农户没有粮田分。这個区分,是指香山县户籍,包括了官籍、民籍以及贱籍在内。
第二,农户如果在连续两次分到农田之后都没有自己耕种(期限四年),不管是转租还是荒芜,都将变更户籍性质,转为非农户。反过来,非农户去租种农田并不会因此转为农户。
第三,居住在香山县一年以上的人,不能是投亲访友这种,而是在官府有登记,也就是住在官府的出租房的,可以入户香山县,成为香山县民籍中的非农户。入籍地址为官府的集中户口。
第四,购买香山县官府修建的房子,也可以入户象山县民籍中的非农户,入籍地址便是住处地址。
第五,在香山县做买卖,有固有资产,连续交税金额在一百贯每年及以上的,可以给两个香山县户籍非农户的额度,由东家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