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嘉五年(564年)四月。
经历巴州、合肥两败,损兵十万的北齐,暂时失去了渡淮南下的能力。
时值春深水涨,陈军水师沿淮河上下巡游,已经牢牢掌握住了淮河的制水权。
此时,西路陈军势如破竹,连破北齐义阳、光城等地,基本将淮河上游的齐人驱逐到了淮北。
中路陈军则在控制颍口后,顺流而下配合东路陈军,接连攻下济阴、阳平、盱眙等城。
四月十七日,齐军在淮南最后一座大型据点——泾州——被陈军攻克。
至此,整个淮河以南的郡县,或战或降,几乎已经完全被陈国所掌握。
南朝陷于北齐十一年之久的淮南之地,终于光复!
而今淮河水涨浪急,至少到九月汛期结束之前,陈国都不用担心齐兵南下。
是以,趁着这个南北息兵的间隙,陈蒨借着此次大胜得来的威望,在陈国内部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制度改革。
他先将淮南江北原本的十几个州合并成了安、罗、寿、合、徐五州。
又将江东的南徐、南豫、北江、吴四州并入了扬州。
而那些裁撤小州后多出的官吏,陈蒨也没有弃用。
刺史被陈蒨按陈伯宗的建议充作了大州的副长官—通判,负责分理州务、监督刺史,防止刺史尾大不掉。
从官府吏,则是通过陈国官方在新设各州举行策论考试,择优留用。其中不合格者,亦可留做计吏,由官方供给衣食,帮助地方官府清查人口、田产。
陈蒨又下令在新设的六州新设州郡学校,收各郡县士族及庶人大家子弟入学,罢六州中正官。
并诏令自天嘉八年以后,将以学校科考的成绩来作为选官用人的参考。
这一系列的行政改制虽然看似十分剧烈,但由于只在陈国控制力最强的三吴及新取的淮南之地推行,是以各处固然有不少杂音,然而终究不能阻止新政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