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别害怕(1 / 2)

黑色轿车在泥泞路面疾驰,溅起的泥渍沾湿底盘和轮毂。车窗外流萤起伏,引擎声划破寂静长夜。

鲁道夫叼着一根没点燃的雪茄,伸手打开车载收音机,随着其中传出的音乐缓缓晃动手指。

他扫向后视镜。

刚刚侦破案件的侦探先生,在检查完案发现场之后,就一直无精打采。

此时正闭着眼坐在后排座位,环抱双手,身体在颠簸中微微倾斜,貌似已经沉沉睡去。

……

伦敦郡,白教堂区域,警署。

先行离开庄园的文森特和薇妮警探已经带着伊文思返回城区。他们将人带到审讯室,汇报情况后,由专人接手,对其进行刑事审讯。

“姓名?”

“伊文思。”

“年龄?”

“……31岁。”

“性别?”

“男性。”

“籍贯?”

“普利茅斯。”

“好的,那么……”负责审讯的警员稍作停顿:“你是否对杀害杰克·阿诺德这一事实持有异议?”

伊文思看着狭小、带有封闭感的审讯室,缩了缩脖子,小声道:

“没有异议。”

“嗯。”记录员点点头,在审讯报告上落笔记录。

兴许是知晓已没有挣扎的余地,伊文思对一切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后续的审讯中将犯罪动机、犯罪过程以及后续伪造自杀现场的行为一一坦白。

结合两名警探从他房间中搜索到的具体物证,这起恶性谋杀案算是顺利告破。

在24小时的羁押期限后,他将被移送到法院接受审判,在这之前,他会被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禁止与除律师外的所有无关人员接触。如无意外,他将因“一级谋杀”的罪名被判处绞刑。

“意外”指的是他被判定为“精神病患者”。

根据《纳顿条例》,实施犯罪但患有精神病的人员,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应宣告无罪,同时又具备较高危险性,将会判令被告人强制接受限制医疗。

当然,最终解释权归法院所有。

无权无势的伊文思大概是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在被羁押期间,你有权拨打电话、会见辩护律师……”

警探把伊文思送进拘留室后,遵照程序为其宣读法律赋予犯罪者的合法权利。

“对于上述权利,你是否清楚明确?”

“是。”

“那么,享受你的最后一个安宁夜晚吧,杀人犯先生。”陪同而来的另一名警探调侃道:“希望你不要嫌弃这里的环境,毕竟上面审批下来的维护经费都用去修缮警司和督察们的私人住宅了,你不能指望他们还惦记着这些漏水的羁押室。”

说完,他掏出钥匙把拘留室的铁门锁上,和同事转身离开。

伊文思无力地坐在冷塌上,内心积攒的许多情绪无处发泄,徒然地抓挠蓬松的头发。

他知道自己彻底完了。

证据确凿之下,就算高价聘请知名律师也不会有任何转机,他将被如期审判,然后送上处刑场。

自己被蒙上麻布,由行刑人推上绞刑架的场景不自觉浮出,越是想要遏制,画面就越是清晰。

看着冰冷的铁窗,伊文思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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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