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获得了土豪的赞助,韦恩眼下倒是没什么需要急用钱的地方,就打算如果钱到手了,还是继续往侦探社里放,
伊妮莎和琳娜稍微商量了一阵,暂时情况都差不多,侦探社这段时间的收益状况也不错,于是也一块继续注资。
侦探社在资金陡然激增的同时,也稍微带来了一点小麻烦。
美利加联邦在早期“国父们”带动下,整体的气质是比较“先小人后君子”的,
也就是在制度设计上往往先把所有人都当做坏人来防范,然后再考虑“自由裁量权”之类的事情。
尽管随着最初那些相对具有理性主义情怀的国父们相继离世,前半步或者后半步在实践中被省略的情况越发常见,
但是这种“把账算清楚之后再谈感情”的精神和理念,在理论上还是备受推崇和深入人心的。
具体到侦探社的三个合伙人里,
就是随着大笔资金的注入,股权比例也得随之调整了。
按照之前的股权分配,韦恩一个人就占了一半,伊妮莎和琳娜平分剩下的那一半,
不过韦恩的那“一半”,要是细算起来,其实是他从黑石镇里带出来的6000美金再加上在芝加哥解救奥维莉娅小姐的额外谢礼1000美金,实际投入7000美金,
这会儿每个人都注资一万美金,韦恩的股权比例大概就变成了38.6%,伊妮莎和琳娜则是30.68%这样。
虽然依旧是相对控股,
可要是往后再接纳新的合伙人,又或者从探员里提拔合伙人什么的,一直这样稀释下去,总觉得不是一个好趋势。
于是趁着侦探社目前还算船小好调头,
韦恩按照现代社会已经不算新鲜的玩法,把“同股不同权”也给引了进来。
经营权以后就收拢在“合伙人会议”里,重大事务的投票按照人头算,三位创始人稍微有点优待,一票算两票,韦恩再多个一票否决权,原则上基本规则不再变更,
分红则按照实际的股权比例来进行分配,哪怕以后出现股份更多的股东,只要没能进入到合伙人序列,在侦探社的经营事务中就没有实际的决策权。
这样既可以避免以后新的合伙人串联起来搞事情,最后韦恩可能被甩在一旁不说,反而还成了背锅侠,
也不用担心再有土豪突然冒出来了。
甚至可以欢迎土豪投资。
伊妮莎对于这样的规则设计还觉得挺新颖,感觉合理之后就表示了同意,
刚被韦恩新贴上“够意思”标签的琳娜就更加无所谓,反正这样不影响后续的分红,而且她也一向不怎么担心自己会被坑。
韦恩想想也是,
琳娜在愿意动脑的地方都鬼精鬼精的,动手能力也足够,还有一个“智慧贤者”可以告状,她不去害人就已经算是在造福社会了……
所以合伙人会议通过,基本规则大家签一份存档,回头在员工手册里也进行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