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多情剑客无情剑(2 / 2)

20年前的陆叶见到20年前的白飞飞和今时今日的白飞飞,他只怕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今天的白飞飞。

没有其他的原因,又是武功绝世,又是气度天成。

白飞飞,简直把自己活成了铁血大旗门里面的夜帝夫人,而夜帝夫人,还有夜帝的一份子,而白飞飞,从头到脚都是陆叶的。

然而。

回到家中的时候,陆叶就听说了一件事情。

他偶然间听说,阿飞走了。

阿飞离开了快活城,外出行走江湖,于是他就来了。

来到了这里,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只是想要看看自己的儿子罢了。

到了这个年纪的时候。

陆叶突然间生出了一种感觉,他虽然好色如命,喜欢天底下数一数二的美人,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心目中最为看中的,反而是自己的儿子。

两者的关系非常难以比较。

有可能儿子的份量更重,也有可能还是妻子的份量更重。

即便是陆叶自己,在心里面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

不过。

他可以温柔的善待每一个女子,满足他们的一切希望,那么同样的,不论是阿飞想要得到什么,陆叶也会倾尽一切全力替他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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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叶思索了一会儿。

声名、威望、正义……这些东西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只要武功足够高,所谓的正义和威望,不过是唾手可得的东西。

遍观阿飞的一生,他最最想要得到的东西,当然不是声望和正义,而是林仙儿。

并不是人尽可夫,最后,处境凄惨的林仙儿。

而是一个清纯如水,温柔贤淑的林仙儿。

那是一个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只是存在于幻想之中的女人。

想了一会儿,陆叶道:“我在这里等两个人。”

“哦?”

李寻欢露出了好奇的神色,他脑海中突然间浮现出来了雪地中少年的身影。

难道陆叶正在等的那个人,竟然是他?

可是为什么是两个人?另外一个人又是谁?

念头闪烁之间。

一辆华丽的马车,停在了客栈的大门前,马车打开,一名锦衣华服,相貌绝美的年轻女子,从马上行走了下来。

少女大概是十六七岁的样子,穿着雪白色的衣服。皮肤白皙,身量颇高,一颦一笑之间,流露出来极为优雅高贵的风范。

见到她出现,整个客栈之中的所有人,全部都陷入了静谧之中。

连李寻欢都不由得有一些惊讶。

女人目光环顾,很快就在人群之中寻找到了陆叶的身影,恭敬的低下头,露出了温顺的神色,小心翼翼的迈步上前。

来到陆叶面前,神色无比恭敬的道:“晚辈丁白云,见过前辈。”

丁白云,是边城浪子时期的人物,在多情剑客无情剑的时期,神刀堂还没有崛起,白天羽没有出世,距离丁白云和白天羽交好,足足是拥有三年的时间。

然而。

就算是提前了三年,丁白云也不至于小的一点点儿魅力也没有。

经过陆叶的了解。

女孩儿今年十七岁,她认识白天羽的时候,恰恰是20岁的年龄,因为眼界太高,心高气傲的原因。

丁白云直到是到20岁的时候,方才遇到了一个勉强可以让她满意的白天羽。

陆叶叹了一口气,果然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美人,然而如此美人,他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想要染指的心思,对待丁白云,陆叶的态度也非常的客气,微笑着道:“姑娘请坐!”

李寻欢目光转动,不停的在面前一男一女的身上打量。

红颜知己?

不太可能,因为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男人的红颜知己,将面前的男人称作前辈。

可是,如果不是红颜知己的话,又会是什么人呢?

丁白云没有丝毫的客气,陆叶开口,她就坐下,坐下之后,一双温润的眼眸,凝视在陆叶和李寻欢的身上。

陆叶和李寻欢,此时此刻都是30大几的年龄,两个人的年龄可以说是十分的相近。

然而。

陆叶因为神功无比出众的原因,明明只是30几岁的年龄,看起来却好像是20岁,和李寻欢坐在一起,有一种后生晚辈的感觉。

李寻欢虽然年过三旬,但是,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帅哥。

岁月虽然没有办法降低他身上的魅力,反而是让他的魅力得到了沉淀,变得尤为的吸引女性。

见到丁白云看过来,李寻欢客气的道:“丁姑娘有礼,我是陆兄的朋友。”

虽然丁白云非常的漂亮,但是他没有招惹这个女人的意思。

因为此时此刻,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女人,那就是林诗音。

陆叶道:“我知道丁姑娘想要知道什么,他应该就快到了,我没有什么其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丁家可以看在我的面子上,与他待上一段时间,这一段时间绝对不会太多,也不过是三个月的时间吧,三个月之后,姑娘随时随地都可以离开。”

丁白云恭敬点头。

大约十几天以前,快活城陆叶,亲自手书一封书信,送到丁府,表明要和丁家联姻的想法。

陆叶并没有什么强迫的意思,只是说,快活城少主阿飞武功有成,开始行走江湖,想要让丁白云陪他行走一段时间。

如果两个人能够交好,当然是再好没有。

然而如果连一点点的感情都没有,那么权当是陆叶自作多情。

陆叶一双眼睛,悠悠看向丁白云。

从这个女人行走出来的那一刻,不是,是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是陆家的女人。

就算是她和阿飞,真的不是特别的合适,还想要邂逅白天羽。

那简直是做梦!

白天羽如果敢冒头,陆叶就敢打得他连他妈都不认识他。

丁白云听家里人说起事情的前因后果,虽然从小心高气傲,但是,就算是再怎么心高气傲的女人,也有一定的上限存在。

武林神话开口邀请,上一代武林神话的杰出的公子。

单单从身份上来说,阿飞绝对是甩丁白云几百条街,而丁白云也是第一次,有机会接触到这个级别的武林高手。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想到这里,即便是心高气傲犹如丁白云,不由得有一点点激动。

对于即将到来的陌生人,充满了无尽的忐忑和期待。

……

就在陆叶、李寻欢、丁白云三个人见面,小声说话的同时,客栈之中的众人,终于一点点反应过来。

坐在客栈最中央,最为醒目的一桌,大部分人都在做着镖师的打扮,谄媚奉承着一个三四十岁年纪,短打装束,虎目豹眼的中年人。

中年人脸上肥肉横生,给人一种异常彪悍的感觉。

即便是只看到他身上的气质,也知道是一个常年跑江湖的人物。

此时此刻,这个江湖人,一双眼睛,若有若无的凝视向李寻欢的一桌,得意洋洋的炫耀道:“弟兄们,们还记得当年,咱们走南闯北路过太行山时候的情景吗?”

“怎么不记得?”

一个镖师微笑的开口道:“当年咱们路过太行山,太行山鼎鼎有名的太行四虎,不知道天高地厚,从山上杀下来,非要称量称量咱们这些人的身手,诸葛镖头好好和他们说话,他们全部不听,最后怎么着……”

那镖师道:“诸葛镖头抽出手中的疾风剑,只见一道无比绚丽的剑光划过,四个人全部都捂住了自己的脖子,鲜血就像是喷泉一样的喷了出来,至此之后,太行山的那些人,谁人不知道诸葛镖头疾风剑诸葛雷的名声。”

明明是自己提出来的话头。

然而听到这些话之后,诸葛雷斜着眼睛看向远处陆叶等人,语言似乎是十分谦逊的道:“哪里哪里,太行四虎不过是些小角色罢了,在真正的武林大家的眼中,简直不算什么。”

虽然是谦逊的话,但是,从诸葛雷的口中吐出来,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儿,总是有一种得意洋洋的感觉。

连李寻欢身边的铁甲金刚都有一点儿受不了。

铁传甲瓮声瓮气的道:“大约有十年不见了,诸葛雷这货竟然还没有被打死,这当真是一个了不得的奇迹。”

李寻欢也是饶有兴致的道:“我原本也以为凭借他的口才,十年后的今天,我再次入关,绝对不可能再见到他,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还活着?”

两个人相视一眼,无不是啧啧赞叹。

陆叶哑然失笑。

丁白云虽然根本不知道面前两个人的真正身份,但是她知道,能够和陆叶坐在一起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人物。

看起来诸葛雷说的很起劲。

然而在丁白云眼中,和一个小丑也差不了多少。

李寻欢、丁白云全部都不屑一顾。

然而。

让人无比震惊的是,即便是这样的人物,竟然也得到了一些人的推崇。

听到诸葛雷的谦逊,手底下的几个小号的镖师立刻就急了,一个上了年纪,大约三四十岁的老镖师突然开口道:“诸葛镖头也太谦虚了,如果不是因为疾风剑的威名,威震寰宇,天下无敌,总镖头又怎么可能放心将传说中的金丝甲交给你,由你护送送往京城?”

“这不仅仅是对于诸葛镖头的信任,更加是对于你的实力的看重。”

诸葛雷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虽然觉得在靠近京城的位置,提出金丝甲三个字,未免有些张扬的意味,然而转念一想,这里距离京城好像也没有几里的距离,马上就要回到总镖局,到时候就有镖局的总镖头金狮猛来操心,他怕什么,一个字,说!

诸葛雷十分得意的道:“你们可知道这大名鼎鼎的金丝甲的来历?”

随即一行人娓娓道来。

原来,中原武林,近几年出现了一个十分不得了的采花大盗,叫做梅花盗。

梅花盗并不是近几年才出世的采花淫贼,而是在40年前的时候就已经出世了,而且拥有极大的名声。

早在很多年前的时候就已经销声匿迹,武林中人都已经在猜测,梅花盗早就已经死了。

然而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家伙老当益壮,竟然又出山了。

李寻欢笑了一笑,微笑着道:“按照梅花盗出道以及横行天下的年龄来算,今年怕是有七十来岁了吧,七十来岁的老头子,竟然还要顶着风霜,外出采花,这倒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同桌众人,无不是为他的说法所吸引。

确实!

70多岁的采花淫贼,确实有一点点不可思议。

丁白云思索了一会儿,道:“前辈的意思是说,这个梅花盗另有其人?”

李寻欢道:“要么是冒名顶替,要么就是借用梅花盗的名声,满足自己的私欲,除了这两个可能以外,几乎没有其他的可能。”

陆叶点点头,道:“小李探花的分析,十分准确到位,我也是这样的想法。”

此时此刻。

众人已经听到,诸葛雷唾沫横飞,说起诛杀梅花盗,可以迎娶天下第一美人,以及获得巨额财富的消息。

最后更是说起,要杀梅花盗,唯有金丝甲。

突然间。

客栈的大门口,突然间出现了两个人。

两个人全部都是身躯高瘦,扭曲如蛇,配合上苍白无血的脸色,给人一种冰冷残酷,狠辣无情的感觉。

两个人方一从客栈之外行走进来,就看向了人群之中的诸葛雷。

为首的穿着黑衣服的人蛇道:“你说你叫疾风剑诸葛雷,一剑斩杀了太行四虎,看起来也还算是一个成名的人物,很好,我们兄弟两个人,现在想要见一见你的宝剑,你把自己的剑抽出来吧。”

另外一个人道:“还要记得,不要忘了把身上的东西交出来。”

之前还彪悍无比,几乎天下无敌的诸葛雷等一行人,几乎是在一瞬间傻了。

就好像是有一个人,正在和身边的朋友吹牛逼,自己是天下第一剑客。

突然间进来一个顶级的剑客,非要和他比剑,而且不仅要比剑,还要决生死。

诸葛雷傻眼无比。

黑衣人蛇大声的怒咤道:“拔剑!”

诸葛雷身形一颤,看向面前的几枚鱼丸,突然间闪出了一个念头,道:“既然朋友如此盛情,诸葛雷如果不亮几手的话,确实是有一些说不过去,那么我就施展一剑。”

只见诸葛雷抽出宝剑,一剑过去,就穿过一枚鱼丸,转眼之间便已经施展出来了十三剑,13剑之后,他的宝剑上面,足足是穿满了13枚鱼丸,可是,却没有一颗鱼丸掉下来。

从他的剑法可以看出来,不论是眼力和稳定,都有一定的火候。

然而。

见到了诸葛雷的剑法,对面的两个人险些笑掉了大牙。

一个人道:“这样的武功也可以算是剑法吗?”

只见白衣服的人蛇迈步上前,直接就从桌子上面取了一碟花生,随手抛到天上,宝剑一闪,满满一碟花生,全部都分成了两半。

白衣人蛇道:“怎么样?”

诸葛雷胆战心惊的道:“你们,你们难道是碧血双蛇?”

黑蛇道:“算你有几分眼力,看在你几分眼力的份上,我们不杀你,不过,我们兄弟却看不上你的这一份狂意,好好的趴在地上,扮上一盏茶时间的小狗,我们或许考虑放了你。”

诸葛雷二话不说,扔掉手中宝剑,就趴在了地上,一边爬一边汪汪直叫,和之前的一剑杀太行四虎的风范天壤云泥。

丁白云叹了一口气,道:“太行四虎死在这种人的手中一定憋屈的很。”

李寻欢道:“原本我还在困惑,诸葛雷为什么还活着,此时此刻,倒是有了想法,原来十年不见,他早就已经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