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一刻,黄勤走进办公室,里面灯火通明,已经稀稀拉拉坐了十几个人。
“真是一群畜生啊!比我聪明,比我厉害,还比我努力!呸!”
黄勤愤愤不平地想着,脚步不停,走进茶水间,泡了一杯热美式咖啡。
端着咖啡走到座位上,他打了个哈欠,一边啜着咖啡,一边打开电脑,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自从研发慢病毒载体进行基因治疗SMA病的任务下来以后,整个实验室就像打了鸡血一般,陷入一种狂躁的氛围中。
每個人都埋头苦干,不停地在AICell软件中分析研究,不懂的就查资料,或者聚在一起探讨。
三清的实验室里,科研氛围还是很浓厚的,同事也都很友善,基本上不懂的只要去问,都愿意教,如果某个方面大家都不太明白,下班后会有好为人师的同事开会讲课。
总体上,三清是鼓励知识的共享,以及好学钻研的精神。
甚至,据黄勤所知,每个人的绩效分里都有导师分一栏,愿意热情教导同事的员工,无疑会获得加分,而且每年会根据这方面的评分,获得一笔不大不小的奖金。
平时也有专门的导师任务,针对入职的新同事,尤其是外地同事,引导他们熟悉环境,尽快适应在三清的工作和生活。
当然,这方面的费用都可以报销,譬如餐饮费,交通费之类。
黄勤就是一位刚过试用期的新员工,他就是这种导师任务的受益者。
记得刚来第一天,他在人事部报完道,领到了工牌,就有一位和善的老员工,带着他参观了整个公司,申请了宿舍,并在食堂尝试了很多美食,还学会了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甚至周末还带他去昆市的旅游景点和热门商圈畅玩了一天。
吃饱喝足之余,躺在宿舍床上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剔牙的黄勤,从那一天开始,就下定了决心,要把公司当家,做一只合格的社畜。
他积极工作之余,也在努力学习新知识,一有问题就向人询问,业务水平飞速见涨,短短三个月,就从一名硕士毕业生蜕变成了合格的实验室牛马。
这次分配给他的任务,主要是做相关的细胞实验,并记录研究数据。
当然这任务是分配给他团队的,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位国外的名校博士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入职时间跟他差不多,语言天赋惊人,虽然中文阅读能力有限,但是口语已经相当流利了。
他本来是申请盘古研究院的博士后工作,但是由于新总部还没造好,所以就先在生物工作室工作一段时间。
这个黑发碧眼,胡子拉碴的老外,有着一米八的大个头,跟黄勤刚到一米七的小个子形成鲜明对比。
两人座位相临,黄勤十分谦虚好学,每次一有问题就向威廉姆斯请教,而威廉姆斯懂的是真的多,每次他问的问题,对方不但能做出准确的解答,甚至还能解释透彻背后的原理,总让他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就连做实验,威廉姆斯也十分熟悉,操作能力极强,总让手忙脚乱的黄勤有种眼花缭乱的感觉,只见对方刷刷刷一套操作行云流水般下来,实验就做完了,只等着出数据了。
按道理,黄勤才应该是操作实验的那个,威廉姆斯比他级别更高,只要在旁边看着指导就行。
但是威廉姆斯常常看着看着,就直接上起手来,热情教导起他,亲手教他使用仪器和试管的技巧,还告诉他如何从繁杂的数据中一眼看出变化和不同。
黄勤很快将咖啡喝完,脑子顿时清醒了许多,他每晚看书学习到深夜,每天都需要好几杯咖啡续命。
他看了看右边靠墙的座位,威廉姆斯的电脑已经打开了,人却消失不见,应该是去实验室了。ъìQυGΕtV.℃ǒΜ
不由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紧迫感:“这国外的博士都这么拼的吗?我还以为他们不搞996,每个人都很懒散呢。不行,我业务比不上他,努力方面可不能被比下去。”
不过他也非常佩服威廉姆斯,这个大个子简直就是一位懂王,实验操作是王者级别的,知识储备浩瀚如海,基础理论扎实深厚,科研经验也异常丰富。
写论文更不用说,人家sci论文都发表了好几篇一作了,虽然不是自然,科学,细胞这种大刊,也是吊打他这种只能发中文核心期刊的学术渣渣的存在。
更恐怖的是,简直什么学科都懂那么亿点点,实验数据分析他很在行,病毒和细胞他也了如指掌,遗传组学他也很懂,药理学和毒理学方面的理论他更是说得头头是道。
要不是看对方挺年轻,脸上没褶子,职位又是博士后,黄勤还以为公司把一位世界知名专家给请了过来坐镇呢。
总之,跟着威廉姆斯一起工作是非常愉悦的事情,学得又多,进度又快,简直就是美滋滋。
这就是抱大腿的感觉吧,果然是飞一样的速度。
黄勤想想这几个月的经历,都有种如坠梦中的感觉,深深觉得自己是走了狗屎运。
虽然之前在唐主任面前被批了一顿,说自己不够大胆直接,但好歹也是对自己有了印象,最近已经表扬自己好几次了。
他擦了擦黑框眼镜,起身换上白大褂,准备去实验室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