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驯化(1 / 2)

 那个卡了游戏bug的玩家就是芬里厄?

罗隐心里一阵古怪。龙王就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达了这么久,他居然没发现。

还有路明非这家伙彻底没救了。他身上搞不好有什么奇怪的龙王吸引光环,被动技能是拉龙王一起玩游戏。

路明非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零跟在他的身后。

罗隐和零有一瞬间的对视,但两人默契地什么也没说。

即使零能再承受一次“降临”,她也不会在路明非面前动手。

罗隐则颇有些忌惮。他意识到自己对路明非背后神秘团体的实力评估出现了明显误判,对手的真实情况全是谜团。

生命胶囊本来是针对李雾月开发的产品,没想到会在这里建功。万幸,作用效果像实验中一样顺利。

如果这世界是一个游戏,那罗隐觉得自己是在简易和地狱难度之间反复横跳。

圣骸没发育好,康斯坦丁死宅一个,诺顿见面自爆。耶梦加得恋爱脑,芬里厄是个大聪明。

而另一边,正体不明的奥丁手握昆古尼尔,李雾月制造夏之哀悼后藏身加图索家幕后一个世纪,海王哪哪儿找不到。现在又多了个疑似黑王的降临者。

有一说一,就火王和山王这配置,龙王内战要是能打赢才是见鬼了。

“师兄,你向学院报告这里的事了吗?”

路明非小声问道。

他有些搞不清现在的情况。罗隐看起来和这条龙处得不错,但那是一头差不多六十米长的巨龙啊!

芬里厄刚刚只是用力挣扎,双爪乱扔矿石发发小脾气,可那密集的陨石雨给他的感觉就像世界末日一般。

虽然网友面基什么的是挺欢乐的,但前提是对面的正体不能太过分。

“夕阳的刻痕”是个衰气男高中生,不算离谱;如果是个谢顶中老年娃娃音胡子大叔,这就比较过分。而人形核弹和哥斯拉,真的不在路明非的计划之中。

上次快乐的网友面基还历历在目。今天一起坐灰狗来场走走停停的旅行,明天你的额头出现在我的瞄准镜中。

你妈的,为什么。

“没呢,不急。”

这可不兴报告学院啊。昂热要是知道这里有只龙,掘地三尺也会炸死芬里厄。

“双生子藏在楚子航的脑子里,杀了芬里厄楚子航会有危险。”

如果罗隐这样解释,那可太方便了,楚子航猝。

一次性入手两具龙骨十字,老昂热一夜能笑醒好几次。

还有个次要原因:这里不需要第二个开发者。这仿佛无穷无尽的金山银山,真开发起来也是有限的。

当然这只是次要原因,关键是他关心楚子航的安危。

“师弟,不瞒你说,其实我已经初步驯服这头龙了。这是混血种历史上首次尝试驯服龙王,但这样超前的思想秘党的同仁大抵是难以理解的。”

“哈?”

路明非的眼中满是对重度神经病的关怀。上一次看到这么严重的,还是那位女装大佬。

“你一时不敢相信,我能理解,毕竟这是惊世骇俗的创举。让我给你演示一下。”

罗隐的表情自信到让路明非有些担忧,做好了随时跑路的准备。

“芬里厄殿下,我要取用这里的一吨金币,明天来拿,就按之前说的来。”

“记得装好电视机。还有多带薯片,还有......冰淇淋。”

芬里厄打了个响鼻。他发现除了薯片,冰淇淋也蛮好吃的,特别是巧克力味。

我靠!这什么丧权辱龙的条约!

路明非的脸部表情管理有些失控,您这交易模式,简直比葡萄牙还带英啊!

被酒德麻衣形容为无口无心无表情的零,此刻面部肌肉开始轻微抽搐。

罗隐的余光一直对着零。零当然可以戳破他的谎言,但她也会冒相当巨大的风险。而且他知道零身上有一份翠之混,这是致命的破绽。

“师兄,你为什么称呼他殿下?”

“伪满还叫溥仪皇帝呢,有用吗?我当然可以白拿这里的东西,但送上电视机和一些零食,不是给龙王留些体面吗?”

连对龙王都是如此温柔,罗师兄真是个强大的人啊。

“再给你看个更有意思的。”

罗隐在空气中投影出一张夏弥的高清照片,来自芬格尔炒作的新生网络选美。

夏弥惜败于上杉绘梨衣位居第二,芬格尔分析,她落败的主要原因是名花有主。

“叫姐姐。”

芬里厄稍稍疑惑了一下。

“姐姐。”

龙王先生,注意你的节操啊!

你这也太随便了,底线之低和那些喊新垣结衣当老婆的阿宅已经没差别了喂!

卡塞尔教科书上的龙王:残暴,冷酷,智慧,傲慢,优雅。

真实的龙王:被混血种压榨,喊学院美少女叫姐姐。

“叫哥,嗷!”

路明非刚一开口,就挨了罗隐一个大脑瓜崩。

“龙王的臣服是件很私人的事,不要作死。”

“师兄,你,是怎么驯服龙王的?”

虽然他知道师兄很强,但芬里厄的体型压迫力实在太强了。路明非估摸着自己卯足力气蹦,都锤不到芬里厄的膝盖。

“记住,能征服龙王的,唯有绝对的实力。你看到,芬里厄身上的锁链了吗?”

混合金属形成的狰狞锁链,将那庞然的生物束缚于山壁之中。

北欧神话中,束缚魔狼的锁链名为gleipnir,用猫的脚步、女人的胡须、石头的根、鱼的呼吸、熊的脚腱和鸟的唾液所制成。

“那场流血的战斗并不轻松。”

罗隐淡然说道,不再言语。

这种事情,多说多错。关键在于相信路明非的脑补能力,塑造出一场旷世大战。

芬里厄:“你们在说什么?”

“我喊他们来斗地主呢。”

这一刻,罗隐的形象在路明非眼中变得光芒万丈,简直不可直视。

......

路明非这辈子都没在牌桌上赚过这么多钱。

不得不说,龙王就是大气,一输上百个金色筹码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罗隐看的明白,以芬里厄的智力,斗地主只是勉强能玩得起来。

而且他的爪子忒大了,抓牌出牌都是高难度操作。

他不是想赢,只是孤独罢了。芬里厄大把撒着金币,只想让“游客”们多陪他玩一会。龙王活到这份上,尼德霍格瞅见了能直接秽土转生。

“差不多了。”

罗隐伸了个懒腰。

“反正联系很方便,改天再来打牌啊。”

零一直在配合路明非,结果就是小路面前的金币堆了得有几十斤重。

他们之间那种微妙的联系,罗隐看不懂。零始终板着脸,更是加大了他猜测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