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孙大海前世的记忆里,1981年家里发生了三件大事:小勇叔叔从香江回家;西皇城根的老宅子,被政府还了回来;二叔孙卫民离开战场,全家回首都探亲。
是的,被征用了十多年的老宅子,在孙家连续申请了三年以后,终于在1981年春节前,被发还了回来。
其实,孙家在十年特殊时期,被非法征用的房子,事实很清晰,一切手续、证明都很齐全。提交到公安局和房管局的申请,理论上有一个月左右的调查取证时间,就可以批下来,其实就是在走一个标准的审批程序。但是事情就怕“但是”两个字,问题出现了。
前文说过,当时革委会征用了孙家宅子后,又把隔壁的院子也一起征用了。这套院子和孙家的院子,原本是一个完整的宅基地,后来分别卖给了两家。革委会把这里当成了据点,拆除了两院之间的院墙,并对房屋进行了大的改动,拆掉了几间房,同时又新建了几间。后来又把院子向外扩了,占了一部分公共用地,而且还在当时的公安局和房管局,重新登记了新的门牌号,把私自改建、扩建后的院子,合法化了。
十年特殊时期过去了,国家开始拨乱反正。孙家就向“解决十年特殊时期遗留问题工作组”申请,要求归还被非法征用的私产房。工作组的经办人员仔细研究了实际情况,发现麻烦了,这可怎么处理呀?两套私人产权的院子合二为一了,不但被改动,还多了些面积,和房契、地契都对不上。可这个锅,国家还必须要背。
孙家的申请提交后,迟迟没有得到回应。孙、曹两家本身就有好几个国家干部,外加通过关系,从各个渠道,不断给工作组施压,要求尽快解决。
这是正当的要求,可怎么解决呢?负责处理这件事情的人,在那段时间,每天的头发大把大把地掉,真是愁呀!最后他请示了领导,决定约谈两户房主,由他们之间协商解决,工作组居中协调。
孙家很好说话,让协商就协商呗,只要把老宅子还回来就成。问题出在了另一家身上。
这处房子,原本是辫子国一官员,在辫子国灭亡,全家要往国外跑路时,为其怀孕的外室所买。他的外室在不久后生下一女,因为她和女儿的身份,所以一直深出简居,不和周围的邻居交往。
时过境迁,昔日幼女如今已然年过半百,在嫁人生子后,此院已经空置多年。十年特殊时期,因为她的出身,全家受到迫害,老两口相继离世,只余下一子,被下放改造。
由于那个时期,政府各项工作混乱不堪,各种错记、漏记,甚至没有记录的情况时有发生。再加上联系不便,仅仅是寻找其子的下落,就用了两年多的时间。
功夫不负有心人。
几经努力,工作组好不容易联系上了现已经返城的户主本人,并约好本周五下午,三方在老宅现场协商。
那户房主正在准备自费出国留学,他家另有房产,对他母亲的这处遗产,并不是很在意政府也准备付出一些赔偿,尽快把这个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所以,短短一个下午,三方的协商就有了结果:西皇城根18号院新的门牌号,既原宅基地上的两所院子,外加侵占的公用面积,所形成的新院子,包括涉及到被占用的,大约一百多平方米的公共面积革委会利用非法所得,在院中新建、改建的房屋,以及安装的小型锅炉供暖系统,作为国家对两户房主补偿的一部分,由孙家和那户房主共同拥有。另外,国家将分别补偿两户房主现金2000元及4500元。
两所院子面积差不多,现金补偿差距大,是因为在征用时一所院子是空房,而另一所院子,里面住着孙、曹两家多人。所以孙家拿到了更多的补偿。
gu903();两户房东都同意了这个方案,并且还商量好了院子的划分,并约好几天后,到房管局变更房契、地契。就在这短短几天的时间里,那户房东匆匆以一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把房产转让给了别人。在周一做变更手续时,直接换了人,钻了个政策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