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窗外的雨水,将纽约城变得有些模糊。
张军思绪就如同被打开的酒瓶,记忆迅速蔓延着心灵。
十年前,自己还只是一个普通三线城市的上班族,没有多少钱,但好歹有一栋狗窝可以容身。
没有豪车,但有一辆长城suv,好歹也算有车一族。
像我这种人,这一辈子大概也就是娶妻生子,平淡的过下去。
可是谁能想到。
那天不过是春节前回老家过节,上山想捡一些松树枝来熏肉的。
半山腰看到地上有一颗光彩夺目的石头,一时好奇想捡起来看看是不是宝石。
可没有想到手刚一触碰那块石头,立马就将自己吸走来。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一个类似漫威世界充满危机的地球,还变成了紫阳真人座下的一个小道士。
一想到自己竟然跑到这个危险的平行世界,张军的心就好似被一万只草泥马奔跑过。
太坑人了!
为求在这个充满危机的世界生存下去,张军死缠烂打下,让师傅紫阳真人传授自己拳脚功夫。
三年炼体,又过了三年时间,才入门。三年又三年,都快十年了。
终于学有小成,能出山了!
出山入世后,越是了解这个世界,张军越是迷糊。
这个世界和自己所认识的,所了解的漫威世界很有很大不同。
平和的表面下,隐藏着无比凶险的杀机。
正是这种忧患意识下,张军来到美国,来到纽约,想要伺机抢夺无限宝石,增强自己的实力。
就算未来有更强大的敌人来袭,自己也有自保的能力。
就在张军看着窗外的雨景回忆的时候。
酒吧大门被人粗暴地推开,3个黑人走了进来。
走在最前面一个黑人额头两侧都有刺青,穿着一副肥大的衣服,脖子上挂着一串粗大的金项链。
张军看到,心里极端的鄙视。
大晚上穿着这种耀眼的东西,也不怕被人抢劫。
虽然对这几个人的穿着品味不是很欣赏,不过想到自己现在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了。
张军站起来,淡淡地说,“先生喝酒?”
当头的那个黑人将外套摊开,露出腰间别着的手枪,大声叫嚷。
“克鲁斯那个家伙呢?我们老大要见他!”
听到对方是来找克鲁斯那个家伙麻烦的家伙,张军就明白对方是马拉三角帮的人。
张军当即没有要招待对方的意思了。
“克鲁斯那个家伙跑路了!”
脖子挂着粗项链的约翰·杰克逊叫嚷道。“跑了?该死的,将他的店给我砸了!”
要砸了这间店?
现在这家店可就是自己的了,要是被你们砸了。我岂不是要花钱装修?
怎么可能!
张军忙喊道。
“你也看到,克鲁斯根本不在这里。酒吧他已经卖给我了,现在是我的了。你们要找他的话,最好去他的家乡看看!”
听到张军说酒吧已经被克鲁斯卖给了,那马克·杰克逊顿时将烟头丢在张军的衣服上。
他拔出腰间的枪,指着张军脑袋喊道。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算你倒霉,竟然敢接收他的酒吧!砸了!”
张军拍了拍身上的烟灰,脸色变得冷酷,眼神冰冷地盯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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