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
波士顿凯尔特人的首席球探艾德福克斯已经跟踪了韦夏数场比赛。
这句经典的话,是他对韦夏比赛风格的总结。
他相信,任何一个观察过韦夏的球探,都会对他身上那股永不枯竭的动力与热情感到惊讶。所有人都会在笔记本上留下“充满韧性”的评价。
但,福克斯认为那是不准确的。
自从韦夏作为四号位进入野猫队的首发阵容,他每天晚上都要和比他高大强壮的人对抗。
对此强敌,稍有不慎就会被吞噬。
他是如何做的?无非肉搏而已。
可是“肉搏”就像“充满韧性”一样,无法反映出真实情况。
如果单单把他在内线的所作所为,简简单单地形容为“善于肉搏”,那简直是不负责任的。
因为那些需要在六月份做出决定的g,他们没办法通过“善于肉搏”这几个短暂得让人可以跳过的字眼联想到“h”甘愿在内线被连续撞倒、起身、再倒地、哪怕防守失败依然奔向前场,进攻成功与否总是第一个退回来如此反复,他可以一整场都这么打。
区区“善于肉搏”如何能准确地介绍他的作风?
这就是“神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
韦夏作为大前锋的职能与功效可以不客气地说,被克里斯塔夫特完爆。
可是五分钟过去了,塔夫特别说完爆韦夏,他的神色从刚开始的自信满满到现如今的自我怀疑,简直像是充满转折的电影。
韦夏的拼劲与全身上下没有一个毛细血孔认输的高扬斗志,让拥有巨大身材优势的长人发现他正在对抗一座无法征服的高峰。
又一次,韦夏被激烈的身体对抗撞翻。
他绝不会躺在地上等待裁判的怜悯,他才不管裁判对此是何态度,他会在背部着地的瞬间起身,影响对方的出手。
这一回,他的手淘到了塔夫特的球。
下半场开始五分钟以来的第一次!
连着五分钟,无数个回合,他不知道被撞倒多少次才换来一次成功地断球。
他的做派让现场的球探相信,他会坚持自己认定的事情,哪怕只有1的成功率。
韦夏抄走塔夫特的球。
橘色的皮球飞向前方,韦夏的身体向前一冲,竟然撞开了没回过神的塔夫特,不过半秒钟的时间,篮球的掌控权与大东联盟年度最佳新秀的热门人选之一无缘了。
韦夏将球控制在手上,卡尔克劳瑟想报方才的一掏之仇,效仿非洲二哥行背后偷袭之事。
韦夏却以简单轻巧的急停背后换手运球晃飞黑豹队的核心人物,杀到前场,以勉强得让人希望他不要再产生扣篮念头的完成度灌篮得分。
看见这一幕,各家球探才确信,韦夏具备1015顺位的选秀前景,身体素质对他的上限影响太大了。
“他的身上只有两个显而易见的缺点:投篮、身体素质。”
各家球探纷纷在笔记本上落下如是的字句。
韦夏的防守反击快攻,让维拉诺瓦大学的领先优势上升到10分。
下半场还有15分钟的时间。
由于时间还很多,所以现在并不是庆祝的时候,匹兹堡大学请求暂停,韦夏转身走向场下。
他从开场打到现在,几乎把匹兹堡大学的内线全部对了一遍。不落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