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此言,陆影撑圆两颗黑葡萄大眼睛,小口张成最大,“什么?谣谣,你甩了全国最优秀的男人!?”
要说司盛霆,那可是令多少贵族千金魂牵梦绕的男子。
据说,司总刚迈入适婚年龄的时候,上流圈的夫人们就如疯了一般,都想把女儿介绍给司夫人。上到比司总大十岁,下到比司总小十五岁的,只要是上流社会的贵族,家里有千金的,都勾搭过司夫人,想聊聊相亲。
然而贵族圈里的夫人们一个个都把鞋底踏破了,也没听说哪位千金成功与司盛霆相过亲,沈诗谣绝对是吃螃蟹的第一人。
还以为生活会像小说里的情节那样,男主角从不相亲,一旦相亲,就认定了面前的女人——沈诗谣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哪知道,生活永远比小说残酷,这也叫现实。
“谣谣,你说话啊,司总哪里让你不喜欢了?”陆影一个劲儿追问。
沈诗谣眼神闪烁,“没什么,就是感觉不喜欢,我一向都是看感觉。”
趁机,赶紧转移话题,“对了晓宝,你那个广告试镜怎么样?”
“成了!”陆影笑着说,“导演都没让我去二次面试,一次就过了,下周开始拍。”
其实陆影丝毫没有炫耀的意思,真心把沈诗谣当成好友来分享喜悦。只是她未看出,沈诗谣表面那一层微笑之下,隐藏着深深的嫉妒和恨意。
凭什么一个仆人的女儿,能力可以高过我这千金小姐!?
“晓宝,这条手链你一直戴着的,是吗?”沈诗谣再确认一遍。
“是啊!”陆影举起手腕,“当然了,我可宝贝它了,睡觉洗澡都不摘下。”
“那就好。”沈诗谣勉强笑笑。
经过两个来小时的路程奔波,沐小仙回到21号宅子。
她当然不能搬走,第一舍不得这里的朋友们;第二她也没处可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