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看见有人问我和直接看理论有什么区别
呃,我摘抄一段理论给你们康康。
产品的价值等于c不变资本V可变资本剩余价值,而在这里,就必须注意按产品的物质构成来区分产品,因为由资本要素构成的那一部分产品不能用于个人消费,反之亦然。因此,马克思把社会总生产因而也就是把社会总产品分为两个部类:Ⅰ生产资料的生产,即生产资本要素只能用于生产消费的商品的生产;Ⅱ消费资料的生产,即用于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个人消费的商品的生产。
现在以下列公式阿拉伯数字表示价值单位譬如百万卢布,罗马数字表示上述社会生产的两个部类。剩余价值率为100作为研究的基础:
Ⅰ4000=6000资本=7500
Ⅱ2000bsp;500V500=3000产品=9000
我们先假定研究的是简单再生产,即假定生产不扩大,一直保持原有的规模;这就是说,全部额外价值都被资本家用于非生产方面,即用于个人需要而不用于积累。在这种情形下可以看出,首先,Ⅱ500V和Ⅱ500应被第Ⅱ部类的资本家和工人消费掉,因为这种产品是以满足个人需要的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其次,以实物形式存在的Ⅰ4000c应由第Ⅰ部类的资本家消费掉,因为要使生产规模不变,下一年度就得保持同样数量的资本来生产生产资料;可见补偿这一部分资本也没有什么困难,因为与之相应的、以煤、铁、机器等实物形式存在的那一部分产品,将在从事生产资料生产的资本家之间进行交换,并照旧成为他们的不变资本。这样还剩下ⅠV和Ⅱ是以生产资料形式存在的产品,Ⅱ2000c则是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产品。第Ⅰ部类的工人和资本家在简单再生产即在额外价值全部消费掉的情况下应消费掉价值20001000V1000的消费资料。第Ⅱ部类的资本家要能继续原有规模的生产,就应当购进价值2000的生产资料,以补偿自己的不变资本2000Ⅱc。由此可见,ⅠVⅠ应当和Ⅱc。交换,否则就不能按原有规模进行生产。简单再生产的条件,就是第Ⅰ部类的可变资本加额外价值等于第Ⅱ部类的不变资本:ⅠV=Ⅱc。换句话说,这个规律可表述为:全年新生产出来的价值总额两部类的,应等于以消费资料形式存在的产品的总价值:ⅠVⅡV=ⅡcV。
我用下面的公式说明所讲的内容:
I4000=6000
II1500=3000
I1000v500=II150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