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1 / 2)

乐乐今天暴富了吗:[亲亲][亲亲][亲亲]

发完亲亲,时乐都没指望薄闻时能回。

他把手机揣起来,出发去了白街。

在路上,时乐考虑到苏狐一直在陪着婆婆,可能饭都没得吃,所以特意给捎了只香喷喷的烧鸡。

他这边在给小狐狸送烧鸡。

另一头,薄闻时坐在办公室里,正在搜索着礼物。

随着搜索页面显示出来的,都是些关联词汇。

诸如,表白礼物。

送给男朋友的礼物。

男生最希望收到的的十样礼物。

等等。

薄闻时越看越觉得不靠谱,那个小呆瓜不会喜欢这些。

正在屏幕上搜索着,突然,薄闻时看到了桌面摆着的个小挂历。

那个挂历他偶尔会看上一眼,记一下特殊的时间。

比如,哪天约了哪个老总谈合作,哪天,跟重要的生意伙伴有应酬。

现在除了那些个日子,薄闻时还看到了一个。

七月七。

是农历的七夕节。

薄闻时心思动了动,良久之后,他抬手,在那个日期上,用红笔圈了一下。

annie,下周六,不要给我安排任何工作。那天的时间我要空出来。

annie怔了下,迅速在脑海里过了下计划表。

老板,下周六,王总回国,您先前说过,那天要去接机。

薄闻时眉头皱了皱,不悦道:我不接机,难不成他还下不了机?

annie识趣闭嘴。

薄闻时在说着把行程空出来时,皱了许久的眉,都似乎在瞬间舒展开。

他转了转手里的红笔,脑海里浮光掠影的回现着跟某个小孩儿相处的种种。

他想

他不能再做个只会占便宜,糊弄小孩儿的畜生。

有些东西,他早就该认清了。

磨磨蹭蹭,拖拖延延,耗到了现在,不也是什么用都没有。

薄闻时做了决定,原本纷乱的心思,也都随之安定下来。

他只需要等到下周六,在那个相比之下,比较有仪式感的时间里,去做一桩承诺。

自此。

所有的情热暧昧,都将正大光明。

铺子里。

时乐看看李文,又看看自己手里拎着的烧鸡,呆了下。

苏苏,你有吃的啊。

他倒是没想到,苏狐这么久没回去,李文肯定得找过来。

而李文找过来,当然不会让自家小狐狸挨饿。

他抠门的把烧鸡收起:那这个就不给你了,我当夜宵吃。

苏狐跟李文也不知道说了什么,两个人脸色都有点不太好看。

烧鸡给我。

苏狐把他手里的烧鸡给抢过来:我喜欢吃这个。

至于李文带来的那些吃的,苏狐压根没吃几口。

苏苏。

李文面色不虞,几乎是在强压着不快:你刚才说的那些,我就当你是随口乱说。你要真敢

我就敢。

苏狐咬着烧鸡,不高兴道:你不想碰我,那我就再随便找一个好了!

她的随便二字,无疑是在李文心上戳刀子。

李文从前活的肆意风流,热衷于享乐,但从没对异性真的投过半分感情。

他多情,又薄情。

且他一直以为,自己会永远保持那种玩乐的状态。

谁成想养了只小狐狸后,什么风流多情,全都散了个干干净净。

这小狐狸他养的上心,只是当上心过了头,就硬生生成了羁绊。

两个人气氛不对,时乐也不想留下来碍事。

他掰了俩鸡腿,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回到自己铺子后,时乐把鸡腿分给了苏周一个。

周啊。

他们边啃鸡腿边往地府里走:昨天那两只小鬼的事,你怎么看?

苏周只顾着啃鸡腿,回答的并不认真:反正看着都不是好鬼,一并处理了还省事。

这回答,跟没回答一样。

时乐咽下嘴里的肉,含糊道:等审完了再处理吧。

成。

由于鸡腿有点大,所以他们刻意放慢了步子,不然啃着鸡腿去上班,又没有多的分给别人,怎么看都不太好。

在走到一处地方后,苏周还指了指不远处:大人,那边就是孟婆庄。

孟婆听说最近可恼火了,陆安让大家创业,还有官方扶持,有人就开始也做这脂粉生意,孟婆庄都没法搞垄断了。

时乐闻言,还挺赞同:搞垄断本来就是不好的。

尤其是苏周跟他说过,孟婆庄出品的化妆品等东西,都特别贵,质量还不怎么好,且没有售后。

像这种霸道的垄断,早点除掉,地府的鬼们才能早点受益。

等到鸡腿吃完,他们也终于到了地府。

乐乐。

忙到飞起的陆安,看到他来,冲他打了个招呼。

时乐摆摆手:你忙吧,我找判官。

陆安点点头,继续埋头于各种计划书,还有拟定好的文件中。

时乐看他对付饱满的工作状态,感叹了声。

让安安来打工,这个决定简直太棒了。

陆安做事高效,由他经手的事,时乐都佩服的不行!

他一边跟苏周感慨着陆安的能干,一边溜达着去找了判官。

大人。

崔判官看到他,恭敬的叫了声。

时乐没跟他客套,直接问道:那两个小鬼现在怎么样了?

狐鬼不知道被谁养了一阵,阴毒的很,逮着人就咬。

另一只小鬼,我找出了他为什么会去找老婆婆的原因。

什么原因?时乐被后一句话勾起了全部注意力。

那个小鬼,看着还没有开化,行事全凭本能。

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会去找婆婆,还要叫婆婆为妈妈。

他应当吃了婆婆亲生儿子的阴魂。

此话一出,时乐怔住了。

婆婆一共有两个儿子,大的十七,小的十五,全部都在多年前,牺牲于战场上。

他们的阴魂,按理说早该转世投胎,怎么可能会落得个被小鬼撕扯的下场。

崔判官叹息一声。

那婆婆家,有个大儿子,年十七,名国忠。

大人,在战乱年间,死去的人多,阴魂也太多。

有些阴魂在异国他乡的战场上,连家都找不回来,又如何能投胎。

国忠的阴魂,滞留了几十年,后遇恶犬,被撕咬吞吃了些许。

那恶犬的血肉,又被乱葬岗上一群扎堆的无名小野鬼给吃下。

gu903();所以,这些小野鬼都多多少少沾染了国忠的气息,对自己的母亲,也能认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