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过,元军会赶在秋收之前进攻凌霄城,使得城处的粮食不得收获。
而实际上,速不答比想像中的还要果决,正值盛夏便已经有所行动了。
但是,速不答的目标不凌霄城,而是凌霄城周边的无辜百姓。
他要野清壁清,把凌霄城周身数十里都变成一片焦土。
速不答知道,即使九月攻城,凌霄城无法收获秋粮,可蜀地还是有不少百姓拥戴宋军,会主动向凌霄城送粮。
这样的事,在以往的巴蜀对战之中,时有发生。
而且,凌霄城肯定也会在围城之前,抢收未成熟的粮食。
虽然这些都起不到本质上作用,但是速不答用兵,一向是不留余地,要么不做,要做就要把事做绝。
所以,自八月初开始,元军就已经开始行动。
速不答的先锋营自成都而出,进驻宜宾。一落地,便干起了烧杀之行。
所有田亩一律烧光,百姓稍有异议,便杀人立威。
这样一来,不但凌霄城别想从外部得到一粒粮食,宜宾百姓也是颗粒无收。
这些百姓可不全是叛民啊!大多数都是归顺元朝,只想过安生日子的顺民。
可是,速不答可不管那么多,能用杀人解决的问题绝不做二想。
用后世的说法,就是心里有病,弑杀成瘾。
如今,宜宾附近已经被他的先锋营烧杀得差不多了,且依旧于凌霄城四周用骑队四处游荡,既防止城外往城里送粮,也防城内出来抢粮。
曹琦面色凝重,“造孽速不答简直就不是人!!”
血头却还是一贯的木讷神色,“像前面那么走不行。能绕过去吗?”
曹琦摇头,“不行!人家是骑兵,能打能跑。一但被发现,咱们就难了。”
血头眉头难得的皱了起来,“那打过去!!”
只见曹琦还是摇头,“也不行。一来,对上骑兵没有优势。二来,这队先锋营很难搞。”
“怎么难搞?”
“这是速不答的一支探赤马亲军,人数有三千之众,名曰贪狼卫。专门替他干杀人放火的勾当,个个是身经百战的神骑手,且骁勇难驯,善使弓射。”
“在安西王府之中,战力仅次于阿难答的亲卫军,咱们几乎没有胜算。”
血头听罢,沉默不语。
曹琦眉头紧皱,喃喃道:“看来,事不可为凌霄城救不成了。”
他们加在一起只有一千出头的人马,连和贪狼卫一战的资格都没有。
曹琦做为领军之人,不能让这么多民夫陪着他冒险。
却不想,低头不语的血头突然来了一句,“明白了。”
人家刚才不是不说话,是在思考,对曹琦道:“在这等我。”
说完,回到血头军中,用印第安语似乎在吩咐着什么。
曹琦心神不宁地跟了上去。“血头,你要干啥?不可鲁莽!”
可是,血头就像没听见一样,继续用印第安语与血头军吩咐。
直到,数百印第安战士似乎被其说动,开始发出似野兽一般的呼哨。
如果赵维在这,一定知道,这是印第安人狩的号子,标致着物出现了,杀戮开始了。
吩咐完手下战士,血头这才回过头来,对曹琦道:“我不冲动我用我们的方式打他!”
曹琦:“”
啥方式?曹琦不知道。
直到过了一会儿,血头和所有印第安战士褪去汉服,全身涂满油彩图腾,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时候,曹琦也没想明白。
到底啥方式?
贪狼卫,可以说是速不答的骄傲,整个大元帝国也找不出这样一支强军。
曹琦说贪狼卫尤善骑射,骁勇无双,其实只说对了一方面。
贪狼卫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两马、两甲。
一套轻甲,可为轻骑兵。游击远射,奔走自如。
一套为重甲,若遇战情有变,可马上换重甲,成为无往不利的重骑利器。
贪狼之卒皆为全能之兵,虽是色目人组人,却保持着蒙古骑兵最古老的传统,从不带口粮,随战随补,以战养战。
这使得贪狼卫在战场上的战力极强,战术更是变化莫测。可为三千轻骑,日袭数百里。也可为三千重骑,无坚不摧。
如果有需要,还能轻重骑兵协同配合,战术多变。
也正因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凭三千贪狼卫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扬威。不但彻底劫断粮道,而且使城中守军无人敢出城一战。
贪狼卫万户阿布其亦是个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将行营就设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军出巡。余部屯于城下,点起篝火,烤食劫掠而来的鸡羊。
就在宋军的眼皮底下,狂欢作乐。使得城中将士日日得见,却不敢下城,士气更为低迷。
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卫而归,马上驮着血迹未干的包裹,内里是抢来的财物。而更为显眼的,则是空马上担着的一只猛虎。
手下人一看,万户竞得猛虎,都围拢而上,嬉笑夸赞。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伙儿就尝尝虎肉的滋味。
有千户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赞道:“这老虎吃过人,眼珠子是红的。阿帅亦能降服,真是武力盖世!”
阿布其大笑,“都听见了吧?吃过人的虎肉却是没尝过,想来更是香甜啊!”
众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当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