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一下子就回到了二十几年前,那是多久来着,是了,晴晴五岁的时候。
那孩子,打小就聪明,能唱能跳的,嘴也甜,他和老婆宠得如珠如宝,就是大舅哥和岳父,也十分的疼爱这个女儿,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也不为过。
五岁那年,那时他们也住大院,邻居林家那个丫头,叫什么来着他都忘了,好像是林静儿吧?
那孩子得了一只小狗儿,小小的狗,才刚出生两三个月,混身白如雪,没有半点杂质,漂亮得很,林静儿爱得不行,也得意得很。
晴晴看了就想要,但他们家,鲁淑芬是对狗毛敏感的,不会养这种宠物,也不许孩子养,但晴晴就非要不可,而且还是要林静儿的那只狗,说那只狗是自己的。
人家的狗自己也爱,当然不会给啊,家里也不能养,自然也不会讨来,不管晴晴怎么哭闹,就是没顺她意。
结果怎么样呢,晴晴突然不闹他们了,但有一天,林家的狗不见了,到处找,晴晴也不见了,两家一起找,最后在小公园找到了。
人和狗是在公园的一个小树洞找到的,晴晴就和那只狗在一起,但当时的情景……
蒋从河想到这,打了个寒颤。
当时,晴晴坐着,雪白的裙子满是鲜血,她的脚边,是血肉模糊的小白狗,而她的嘴,满是狗毛,还有血,冲着他们笑,只说了一句话:“这狗狗永远都是我的了。”
鲁淑芬当场就昏了过去,还有尖叫不停的林静儿,也晕了过去。
后来,林家调任到了南方,举家搬走了,这事被蒋从河完完全全的掩盖了过去。
但这事发生了,他们也不敢轻松,带着蒋晴遮遮掩掩偷偷摸摸的去看医生,看精神科,看心理科,判定为突发间歇性精神分裂症,两人当时就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