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动作本身就是飞快,显然生活在大森林里的野兽,身体素质也要比原本他在地球见到的普通野兽好上数倍。
因为这个时候还有两头狼甚至能够反应过来,并且没有对自己立刻发起攻击,而是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
同时已经做出防备以及面对不可力敌敌人的姿势。
看情况很明显,他刚刚杀掉的那一头不是头狼,而头狼发现自己较高的实力之后,根本不想和自己争斗。
野兽也并非没有任何一丝智慧,当它们发现完全无法战胜的敌人的时候,下决断有时候比人类还快。
李易也并没有在做什么,虽然他杀掉那头狼,但是暂时还没有接受狼群的报复。
狼这种东西一旦盯上了敌人,很有可能要盯很长时间选择彻底报复对方。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会发现这个敌人完全无法力敌,又或者是一开始完全无法战胜这个敌人,那么头狼会带着狼群进行迁徙去其他的地方。
李易很明显就是对头狼当成这样的敌人,所以说他接下来很有可能就要面对的是这里的狼群全部离开。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坏事,对于羊群来说也不算什么坏事,虽然少了一个捕食者,但是又有一个。
李易并没有在对它们进行攻击,而是缓缓的一步一步向后退去。
这个过程中,他的眼一直盯着面前的两头狼,从来没有离开过。
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后背暴露给任何有捕食性的动物。
有时候,也许对方并不想要扑死你,没有什么敌意,但你把后背暴露给它。
基因血脉之中捕食的天性瞬间爆发,也许它不想杀你,也许它不想吃你,但是它忍不住。
李易就这样离开狼群埋伏攻击羊群的地方。
直到那两头狼注视着他的身影消失,然后头狼才走到那只被打死的狼面前,轻轻的嗅嗅,爪子踢踢它,确认它彻底死亡。
李易这一次轻而易举地捕获一只羊,准确的说,一是一只羊的后腿。
他的手上拿着已经暴露出来准备好的刀,说是刀,其实最多算得上是一把小匕首,不过这把匕首削铁如泥,相当的锋利。
请他在拿出来之前,为了确认这把匕首能够坚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磨损,不损坏,而且不需要打磨就能很快,可是费了许多的功夫。
这一整头羊全部都被他扛在怀中,并且因为割开脖子,鲜血洒在大地上。
李易现在附近就是小河,正好可以处理。
因为他是一击毙命,整只羊只不过是有脖子一个伤口而已。
所以说他沿着这头羊的后背把整张羊皮完整的切割下来,这些皮毛都是珍贵的资源。
按照这个情况来看,马上就要到冬天,这个时候如果有一张羊皮,自己再做一张床,床上面再铺一些稻草,还有两床棉被。
两个小小的孩子也不需要太多地方,这个冬天还是能过的很舒服的。
处理好整只羊之后,他只挑选了一头羊身上最好的一大部分肉。
他明天并不准备捕,所以说,这些肉放在储物间这里,每次出去捕绕一圈,然后再把肉拿出来,两个小孩子这些肉起码够吃五天。
当然顿顿都吃肉也不行,李易在这山林之中发现一些菌菇野菜,同样可以采摘过来一同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