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笙有喜 !
陆方淇早在跟宋元青结婚之前就认识许顺平,许顺平也是政法大学的老师,外语学院的,两人是同事也是不错的朋友,加之许顺平也是‘党系’,所以三人之间关系更为密切。
许顺平跟宋元青不同,他为人没什么野心,同样也没什么勇气,暗恋陆方淇多年却不敢表白,眼睁睁看着她结婚生子,本以为这样一辈子也好,可谁知世事难料,陆方淇跟宋元青最终还是没能白头偕老。
陆方淇得了脑瘤,许顺平是无意间知道的,那时他没有任何私心,只想尽全力想办法帮她找最好的医生把病治好,得知美国那边是权威,他商量陆方淇一起去美国,就怕她想太多,他甚至连退路都想好了——主动跟上面申请外调。
那个年代不比现在,离开夜城就是远离了政治中心,是‘没发展’的选择,如果许顺平留下,他能有更好的职位,然而他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赴美。
陆方淇犹豫了很久,她不知道自己这一去还能否再回来,所以临行前她想再多见宋喜两面,宋喜稚嫩的面孔上写满了无声的反叛,赤裸裸的对抗她选择离开的行为。
陆方淇有口难言,如果这样的选择注定要有一个人背负结果,那这个人只能是她,她没办法让宋喜心目中的那个英雄变得不再完美,而且成年人感情上的问题,没理由叫一个孩子去提前感受。
在陆方淇心里,早晚有一天,宋喜会长大,她会理解自己。
离开夜城去了美国,做完检查后医生吧啦吧啦说了很多,陆方淇不甚在意,唯独一点,医生说脑瘤的位置正好压在记忆神经上,术后一定会出现记忆减退的现象。
陆方淇问:“减退到什么地步?”
医生说:“你会逐渐忘记很多事情,很多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哪怕每天出现在你面前的人,如果超过多久不见,你一样会记不住。”
说白了,手术做完也会像‘老年痴呆’一样,陆方淇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她不要忘,她怎么会选择忘?
许顺平见她态度坚决,他第一次发了很大的脾气,对她说:“不做手术你会死的!”
陆方淇红着眼睛说:“活着忘记所有人,忘了小喜,那我还活着干什么?”
许顺平道:“怕自己记不住你就提前写下来,你记不住还有我,我会时刻在你身边提醒你,你是谁,你原来是谁,你拥有过什么……方淇,别害怕,是你的永远都不会变,你要活着,活着才能看到小喜长大成人。”
最后一句话,让陆方淇在异国医院的走廊里嚎啕大哭,是宋喜让她变得懦弱,也是宋喜让她变得坚强,她不想让宋喜小小年纪就没有妈妈,她要活着,活着回去告诉宋喜,这个世界上她谁都可以不爱,谁都可以放下,唯独女儿,她死都不会改变。
在接受手术之前,陆方淇几乎手写了一本日记,记录她跟宋喜的所有点点滴滴,怕本子不保险,她还录了很多语音和录像带,临进手术室之前,她还嘱咐许顺平,“等我醒了,你一定要问我还记不记得小喜,如果我忘了,你放录像带给我看,还有我的日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