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没有走!”李大昌的手一哆嗦,酒壶里的酒倾洒出来。突然他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这种人,对危险相当敏感。
女人看到李大昌的样子,突然也紧张起来:“你说会不会……”
李大昌强行按下心里的不安,“不会,我们处理的那么干净,怎么可能会被发现。”说完心不在焉的端起酒杯,一口喝光。接着,又倒了一杯。
接下来两个人谁也没说话,只是低头吃着饭。吃着,吃着,李大昌放下筷子,站起身说道:“不行,我得走。”
“你要去哪?”女人眼泪下来了。
“不知道!”李大昌快速的翻箱倒柜找衣服,然后一股脑的都塞进了一个不大的兜子里,“我走了之后,如果有警察来抓我,你就告诉他们,乔家的灭门案就是我做的。但跟你没关系,这事你第二天才知道的。其他的什么都不要说,咬死了不知道就行。”
女人的眼泪越流越多:“你走了,这个家怎么办,让我跟孩子怎么活啊。”
李大昌说道:“该怎么活就怎么活。”说完一把搂住自己的女人,“我走了,除非被警察抓住,不然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回来了。把孩子照顾好,找个好人嫁了。”
女人呜呜痛哭,抬起手不停的拍打着李大昌:“我怎么就鬼迷心窍的听了你的鬼话,做出了那么丧尽天良的事。”
李大昌眼睛也红了,“好了,我走了。如果真有来生,我去找你。”说完推开女人,拎着兜子就往外走。可他刚走出外屋的门,然后整个身体就僵在那一动不动。
刘海和老韩就站在院子里,而乡派出所民警还有专案组刑警,把前后院都包围了。除非李大昌会飞,想跑就不可能了。
老韩笑着说道:“李大昌,你这是要去哪啊。”
李大昌也笑了,没有说话,没有反抗,很光棍的把兜子一扔,举起了手。两名刑警过来,给李大昌戴上了手铐。
这个夜晚很安静,李大昌的被抓,没有人知道。直到第二天,消息才在整个乡里传开。然后,所有人都一脸错愕,满眼的不敢相信。因为这几天,李大昌跟他们一样,整天在人堆里钻,议论着凶手,猜测着凶手是谁。
错愕过后,就是害怕,是真的从内心往外的害怕。这就是隐藏在他们身边的一条毒蛇啊,谁知道哪天会狠狠咬他们一口,就像油坊的乔家一样,被灭门。
紧接着,他们对李大昌是凶手的事情,又感觉是意料之中。因为谁都知道,李大昌好赌成性,欠了好多外债。尤其是年前这一段时,要债的都把他们家门坎踢坏了。甚至有人打算去法院告他,他能不急吗?
李大昌被直接押回县里,连夜进行突审。并没有想象中的顽抗,李大昌很配合,顺利的难以想象。
负责审讯的老韩看了看时间,已经早上九点了。肚子有些饿,歪头看向刘海:“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刘海摇头,紧接着又点头,看起来很矛盾:“我很想知道,作案的时候,你心里在想什么。尤其是对着一岁孩子举起斧头的时候,你的心就没有一点迟疑吗?想没想过,放孩子一条生路。他还那么小,什么都不懂。他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被你终结了。”
李大昌一笑:“做了就是做了,杀了就杀了,哪有那么多想法啊。至于孩子,只能怪他投错了胎,就不应该生在乔家。”
刘海的双手紧紧握着拳头,强压着打人的冲动:“把他带走!”
两名刑警押着李大昌离开了审讯室,老韩拍拍刘海肩膀:“跟一个必死的人生气,不值得。”
“呼!”刘海长长吐出口气,“走吧,去吃饭。”
老韩拿着审讯记录说道:“董局还等着呢,还是先去他那吧。”
刘海摆摆手:“那你去吧,我不去了。”
老韩一愣,刘海笑着说道:“这个案子对我来说,没多大帮助。”
老韩想说什么,刘海一摆手:“别说什么感激话,没必要。”说完迈步离开。
老韩说道:“不管怎么说,你这个人情我记住了。”
袁正海坐在办公室里,早上上班开始,他就坐在那一动不动,脸色更是难看的要命。
这个案子给他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不客气的说,他在这个案子当中的表现让人很失望,在局领导心里,失分严重。所以,他对刘海更加的恨之入骨。要不是刘海乱插手,他怎么会到这个地步。估计,以后想要升迁,难度会很大。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明天就是除夕了,而省台的春晚就在今天晚上八点播出。
沈川正在拿着毛笔,在挥毫泼墨呢,刘海突然推门走了进来,沈川头都没抬的说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刘海没有回答沈川,而是低头看着沈川写的书法:“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短亭短,红尘辗,我把萧再叹。”然后抬头看着沈川,有些惊愕的问道,“这是你写的?”
“废话!”沈川把毛笔放在笔架,“可不是我写的嘛。”
“你……你居然会书法。”刘海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会书法,但他懂得欣赏。因为他爷爷就喜欢书法,虽说称不上大家,但老人家的字也相当厉害。
“我会的多着呢。”沈川翻着白眼,把宣纸拿起来,来回的晃着,想让墨汁快点干。
刘海还是有点发愣,沈川会书法,而且还是他不认识的字体,看起来绝对是书法大家的风范。
“你这是什么字体?”好一会,刘海终于接受了现实。
“沈川体!”沈川脱口而出,一点犹豫都没有。
刘海骂道:“你还要不要点脸?”
沈川把宣纸放在桌子上,“这字体是我创造的,怎么就不要脸了。”
刘海感觉到牙疼:“这字体是你创造的?”
“对啊!”沈川把墨汁干透的宣纸扔到一边,又拿起一张铺在桌子上,“不要那么大惊小怪,我会的东西多着呢。要是都被你看到,你这样子会得心脏病。”
刘海很艰难的接受了一事实,“正好,我家老爷子今年要办寿,正愁买什么礼物呢。你就给我一首祝寿诗吧,我送给老爷子当寿礼。”
沈川抬头,看着刘海问道:“老爷子,多大年龄了。”
刘海说道:“八十!”
沈川接着问道:“曾经是干什么的?”
刘海挠了挠头:“军人!”
沈川点点头,努力的想着,祝寿的诗词,他就知道那么几首,但都不合适。对联倒是知道不少,因为那玩意经常看到,想记不住都难。而且现在精神力大增,对另一个世界,那些已经忘记消失的记忆,都想起来了。
“喂!”刘海说道,“想好没有,这都十多分钟了。”
沈川没好气的说道:“诗是那么容易写的吗?尤其是写给老爷子的,不得好好想想啊。”
刘海摆摆手:“好好好,你想吧,你想吧。”说着拿起放在桌角的烟点了一根,然后一屁股坐到炕上,“快点啊,我还没吃饭呢,都快饿死了。”
就在这时,沈川突然想起一首诗,觉得还算适合。想到就写,快速下笔,一气呵成。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螣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这是曹操的龟虽寿,流传千古的名诗。还有最后一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这是抒发作者感情,是乐府诗的一种形式性结尾,写了不太合适,所以沈川没有写。
“好了!”
刘海张大嘴,沈川写字的那种姿态真的是太潇洒了,神态洒脱,动作飘逸,如果再穿上一袭古装,简直是神仙中人。
“看看吧!”沈川把毛笔放到一边,对这次的书法,自己都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