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抱错文好运女配 第32节(1 / 2)

崔三郎的住处并不在市中心,而是位于京郊一处临湖的宅子里。

阮林春乍一看,还以为来到了聊斋里的洞府,时已黄昏,暮色四合,这样依山傍水的地方却矗立着一栋气势恢宏的宅院,难免叫人以为是鬼怪所变的幻术。

饶是阮林春素来胆大,下车时也不禁缩了缩脖子,“小舅,您真的是活人吧?”

崔三郎朝她扮鬼脸、张牙舞爪故意吓她。

阮林春:……

只好捂着胸口来个西子捧心,捧场地做出被吓到的模样——想不到这个舅舅而立之年还这样童真,以为她是七八岁的小姑娘吗?

崔氏瞧见这一大一小的顽皮举动,唯有笑着摇头,但比起长亭侯府的规矩谨严、处处肃穆,这里的气氛的确让人舒心得多,她已好久都没这样自在过了。

就是这栋屋子看着实在旧了点……

崔氏试着推门进去,这下却瞠目结舌,不同于外边的鬼气森森,青苔密布,里头却雕梁画栋,亭台楼阁,无一不有,且是按照她出阁前闺房的模样布置的,让她恍惚记起自己做姑娘时的光景。

饶是崔氏一向端方自持,不肯轻易流露感情,此时也难免深受感动,“三郎,你费心了。”

崔三郎嘿嘿笑着,不敢当姐姐的夸赞。

阮林春则是角度刁钻的道:“小舅,你哪来这许多银子,不会是偷的抢的吧?”

崔三郎拧了拧她的脸,没好气道:“当然是我自己挣的!崔家别的没有,独属钱多,不信,比一比你娘的嫁妆,公主娘娘都不差什么的!”

东平伯的爵位到这一支也就完了,好在家底殷实,足够儿女们自谋生路,崔三郎更是其中翘楚,别看他外表淳朴,看着没什么脑筋,心思却溜滑着呢,这些年又干起了皮货生意,每年倒腾两趟,能挣上千两银子,区区一栋屋子自不在话下。

阮林春听得悠然神往,对这位小舅更是拜服得五体投地,正想请他提携一把,让自己参股,阮志胤却风风火火地提着箱笼过来,“娘,小舅,妹妹,你们不会把我给忘了吧?”

阮林春:……呃,貌似还真给忘了。

不过事发突然,谁都想不到嘛,何况阮志胤又是阮行止的独子,无论阮行止娶几个老婆都影响不到他的地位,故而阮林春想不到他会跟来。

上前帮他把行李接过,一面打着哈哈,“大哥你这又是何必?哪怕你留在府中,母亲亦不会怪你。”

事实上,崔氏也没打算将他带走,就算她已决心同丈夫划清界限,可,阮行止并非不顾大局的人,为了府里的前程,他必会悉心栽培阿胤,这种血脉的传承是谁都改变不了的——崔氏自认没那么多的门路,能够为儿子请最好的先生,让他坐上最合适的官职,她只能量力而行。

阮志胤满脸委屈,“可我实在不想待下去,府里的饭菜我吃不惯,还是娘的手艺最对我胃口,况且,妹妹一走,也没人和我说话了,难道让我一个人每天对着四堵墙么?”

阮林春:……

她大哥这种金毛犬般的个性还是挺讨人喜欢的,不过,真的有那么凄惨吗?府里的厨子明明很不错,况且,阮林絮对这位大哥还是挺亲厚的——虽然是有目的的亲近。

崔氏默然片刻,叹道:“也罢,来都来了,就留下吧。”

虽然不知阮行止为何放心地准他出走,但,崔氏也确实舍不得和这一双儿女分开,至于阮行止接下来是否有什么计划,崔氏只好见招拆招了。

阮志胤这才欢欢喜喜地将行囊放下,帮着阮林春清洁打扫,并且争执起了谁该睡最后边的那间厢房——结果当然是阮林春胜利,谁叫她大哥睡觉打鼾来着,若搬到前头来住,一家子都得失眠了。

阮志胤很不服气,“我怎么不知有这个毛病?”

阮林春心说那当然是因为府里的隔音效果好啊,哪像湖边这样空旷,些须动静都听得一清二楚。

不过为了傻哥哥的面子着想,姑且不纠缠打鼾的事了,阮林春只斜睨着他道:“难道大哥怕鬼,否则为什么不敢到后面去住?”

阮志胤:……

他就是怕呀!城里人来人往阳气重不觉得,可这荒郊野岭的,万一冒出个山精树怪,他该找谁救命去?

奈何为了尊严,阮志胤只能忍痛答应,谁叫他是这屋里唯二的男子汉,如今离群索居,也只有他来保护母亲和妹妹了——这么一想顿时觉得自己好伟大!

阮林春看他昂首挺胸的骄傲模样,几乎笑得前仰后合,忙揉了揉两侧脸颊,好让表情严肃起来,又郑重的拍了拍阮志胤的肩膀,“大哥,若真的见鬼不要怕,只管告诉我,改日我去寺里为你求一剂符水,保准喝完就没事,不会让邪祟上你身的。”

阮志胤被她说得更害怕了,决定今晚就抱着金刚经入睡——原是不小心夹带出来的,没想到居然派上用场。

他觉得自己太有先见之明了。

晚膳就由崔氏亲自下厨,阮林春也帮了些忙——主要是做些洗菜择菜之类的琐碎工作,她虽然也爱自己动手做些小食,但却是杂而不精,对付不了大菜。

崔氏则是大显身手,烹煮煎炸蒸样样来得,还兼顾了冷盘和热菜热汤,对于只有四个人的家庭来说,实在很丰盛了。

阮林春也是头一次发现母亲的手艺相当不错,这比起国宴也差不了多少吧?

崔氏笑了笑,不肯说自己的厨艺是为了前夫学的,阮行止的脾胃一向就弱,那时候刚进朝廷任职,应酬又多,频频劝酒,身体怎能不坏?崔氏瞧着实在心疼得慌,想着做些药膳多少养养,原本在娘家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如今竟也学着洗手作羹汤,刚下厨的那几天,回回十个指头都被烫出燎泡,不是切着就是碰着——那样的辛苦,她也忍了下来。

早知会有这么一天,何须如此用心费力?

崔氏正在恍惚,阮林春夹了个喷香的大鸡腿给她,“娘,您也尝尝我做的。”

她自己倒是更爱崔氏炖的老鸭汤,喝了一碗又一碗。

眼看众人吃得香甜,崔氏心头的阴云如同被风吹散,终于释怀。她不该沉湎于过往,她的所知所学,都将用在这一双儿女身上,无论如何不会辜负。

至于阮行止,他目不识珠,那是他活该。当然,从此以后,关于这个人的一切,都不与她相干了。

崔氏捧着碗,一滴泪从眼中滚落,忙埋头咽下,加快进食的速度。

阮林春明明瞧见,也只装作不知,崔氏这样干脆地休夫,固然令人痛快,可若是一点情绪都不外露,那也不正常,发泄出来倒是好事。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用不着多久,她自己会把自己医好的,旁人能做的,便是默默地给予支持。

晚饭后阮志胤抢着要洗碗,似乎生怕什么也不做会被赶出去,家里养不起吃闲饭的——对于这点,阮林春有话要说,其实根本养得起,还绰绰有余呢……

当然,大哥肯自力更生是好事,阮林春就不阻碍他了,总体而言,结果还是不错的,虽然阮志胤最后打碎了两个碟子一个碗,但,至少他洗得挺干净的,值得鼓励。

阮林春素有择席之症,加之错过了宿头,就更难睡着了。当初从乡下来京城,也是紧张得难眠,还是靠遐想着程栩的容貌才得以入梦的——那时他不过是马车上惊鸿一瞥的漂亮小哥哥,谁知道,就是这样的萍水相逢,却已在冥冥中暗示了他们的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