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拙想,换做以前她肯定会被迷惑的,脸红心跳地扎他怀里,吸取他的气息,心甘情愿的被他压制,恨不得献祭了自己。如今,这独属于闫圳的气息太过浓烈,压迫得安拙喘不过气来,只想逃离。
闫圳使了十足的功力,却没有从安拙这儿得到,以前给个眼神就能轻松获得的待遇。他是真来不及了,不能再跟她耗下去,失落地说:“走吧。”
全程安拙都是被闫圳领着手的,这在以前是没有的,哪怕在他们一起参加的那些宴会上,他也只允许安拙挽他手臂,还是进场的时候,牵手更是想都不要想。
可能是因为没牵习惯,安拙别扭到手心出汗,闫圳感觉到后还笑她:“紧张什么,我是你男人。”
司机等在车旁,一上车,闫圳吩咐:“先去xx花园。”这是安拙租住的小区。安拙想说不用的,但知道说了也没用,她闭嘴上车。一路上,他依然牵着她。
安拙不解,看他。他说:“这不是怕老婆跑了嘛。”
这话竟是出自从没对她说过甜言蜜语的闫圳之口,真是活见鬼!可细品,里面毫无诚意。
车子停下,闫圳观察了下小区环境,虽嘴上什么都没说,但眼里满是嫌弃。安拙突然想到,她跟她妈住的小区远不如这个小区,难怪,闫圳从来不跟她回娘家。四年,去她家的次数,一只手都数不满,还都是为了接她回家。
车子开走,安拙回到屋。从昨晚到现在,安拙一眼手机都没看,这会儿想着看看,怕工作上有事。划开屏保一看,微信上都是消息。
那阳拉她进了个群,群名叫“拖更万岁”,里面加上她一共八位画手,九团漫签的所有vip画师全部都在里面。
看着一溜的:“欢迎。”安拙尝试第一次发言:“谢谢大家,我是安拙,以后请大家多多关照。(* ̄▽ ̄*)“没想到,这么早大家竟都在,排着队地回复她:
“好说好说。”
“共同进步。”
“互相帮助。”
“……”
只有杜浩佳画风一变:“干嘛啊干嘛啊,一个个的都不会说话了?咱们这个群什么时候这么正能量过?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由杜浩佳开始,终于大家开始了一贯了说话风格,先是杜浩佳:“小美女,看见群名了吗,本群第一要素,拖更,只有拖过更的才是朋友,才能一块愉快地玩耍,才是经过我群考验的好同志,忘切记。”
“臣附议。”
“老大说得对。”
“收到,敬礼。”
“……”
经过杜浩佳一闹,群里的气氛确实比一开始轻松了很多,安拙脸上露出笑容,也回了个“遵命。”刚发出去,那阳发来一条私聊信息:“大家很熟,你刚来可能他们放不开,以后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都是很好很有趣的人。”
安拙回了他:“好的,来日方长。”
跟画手们聊了两句,安拙一扫压抑的情绪,人比刚才上楼前轻松了不少。正常的人和事,照亮她心里的阴霾。安拙进一步反思自己,她要更强大一些,不能每次都跟着闫圳的节奏走,使自己陷入他制造出的感情陷阱里,要勇敢地走出去,不能再被他压制。
机场贵宾休息室,闫圳看着陆志强给他发过来的照片,翻了半天,都是些室内室外环境照,他电话打过去询问:“她一早出去晚上才回来,那天去哪了?”
陆志强被问住了,又不敢质疑老板,您没让我盯啊。一时语塞,闫圳没深究,只吩咐道:“查查她每天的行踪,随时汇报。”
陆志强:“是,明白。”
闫圳肯放安拙回去,这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他是不信天天在家呆得好好的人,怎么说变就变了,一定是有外因。闫圳意识到,安拙的世界闯进了新的东西,他不再是她唯一的精神所念。
所以,他顺势而为放她回去,就是要找出她这么闹的根本原因或底气。
登机后,闫圳把手机关掉,陈景中按他的习惯帮他要了一个眼罩。闫圳戴上,开始闭目养神,可心一直都静不下来。
所思就有所想,闫圳想起一些他从不曾回头看的往事。
大四那年,新学期开学,他哪里能想到,涌进校园的新生里会有一个女孩被他娶回了家。整个大学期间,追闫圳的人太多了,亮明有女朋友后,也没有阻挡住追求者的脚步。只能感慨社会是进步了,女孩子的胆子一个比一个大。
按理说围绕在闫圳身边的莺莺燕燕太多了,怎么也不会注意到低调的安拙。现在回想,闫圳也说不太明白,也许是因为雨天篮球场上,观战的都跑去躲雨,只有她顶着件外衣还在坚持着;也许是每次偷偷跟着他,虽不会跟他说话,却每每总是闹出状况,想不注意到她都难;也许以上都不是,仅仅是因为她的名字,安拙,安卓,一下子就让他记住了。
从第一次注意到她开始,她好像时不时就会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闫圳那时对她的印象,漂亮不讨谦。
第25章
漂亮女孩很多,加上现在整容技术的日趋成熟,双眼皮挺鼻梁、丰满唇形尖下颏,后天也可获得。闫圳对“美”早已审疲劳了,他接触到的大部分异性包括他自己,全都拥有不错的皮囊。
千篇一律,多美也不当回事了,看得太多,腻了。
仔细想想,闫圳发现安拙的五官并不是现在流行的大众审美标准,她单眼皮,山根并不明显,整个鼻形小而翘,从侧面看十分的少女,嘴唇小巧,并不红。就因为这个特征,闫圳每次都忍不住吻它,看着粉白的唇在他的啃|咬下一点点变得水润而红艳,是独属于他的特殊爱好。
可就是这些单拿出来并不出众的五官,合在一起却出奇的漂亮。你可以说不欣赏安拙这一款,但得承认她很漂亮。
现在不是有一个说法,美人在骨不在皮,要闫圳说,这是断章取义。皮囊当然重要,骨相是锦上添花。安拙就长了这么一个好骨相,当然这是以闫圳的审美来评估的。
安拙身高164,在许多爱高挑美人的男人眼里,光这一点就不及格,可闫圳喜欢,太高太矮的他都不喜欢,这个身高于他刚刚好,可以自然地揉她头顶的软发,掐她后颈也很得劲儿,搂在怀里,她的气息拂在他喉结上,能痒到心里去。
闫圳也是在娶了安拙以后发现自己审美偏好的,他少年时期喜欢的女明星都是同一款,全部都是单眼皮,五官小巧精致,中等身高四肢纤细,女性特征却发育得很好,如安拙这样的。
眼睛隐藏在眼罩之下,闫圳可以毫无顾忌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那些过往的记忆比想像中来得清晰、全面。闫圳忽然了然,原来最终挑上安拙来代嫁还是有迹可寻的,浅意识里他挑了个自己钟爱的款式。
飞机马上落地,陈景中小心地提醒着老板该醒一醒了。闫圳全程清醒,他摘下眼罩,窗外已经能看到城市里的高楼大厦,他竟然占了整个旅途的时间来思考有关安拙的事情,从来没有过,他感到一些不可思议。
闫圳肃着张脸低头查看手机,陆志强还没有传来任何东西。陈特助觉出老板有些低气压,是不是昨晚以及刚才没有休息好,他记在心里,想着把后面的行程安排的更合理些。
而陆志强这边效率确实慢了,闫圳并没有告诉他,老板娘又回了出租屋。在老板住处外守了一天也没见人出来过,直到夜幕降临,数到老板所住的楼层,陆志强才发现,那里漆黑一片。
他立马飞车回出租屋,也是巧了,刚停好车,就见安拙朝着小区走来。陆志强低头思索,先前他还觉得圳哥有点小题大作,老板娘一个金丝雀,就算是跟他闹了别扭,不过是换个地方住而已,还能翻出什么水花来。
现在看来,水花还是有的,至少她每次回家的时间是规律的,所以,她白天到底去了哪里?